红色
红色在史前艺术中盛行。出生、死亡、火与力量、繁衍生殖。
生命之红
血--出生--死亡--生育
好几种语言里,红色都起源于血液。希伯来语中"Adam"的词根就是红色,也和"血(Dam)"这个词有关。"A-dam"就是of blood。第一个人是用红色的陶土塑造的。1850年,阿尔弗雷德·丁尼生把自然比作"在牙齿与爪之间的红色",将这个短语作为血腥暴力的一个格言。红十字会和红新月的会标里,红色也代表着伤口的愈合。在古罗马,一些教徒身着红色的衣服以自我保护,避免恶魔伤害。在新西兰,毛利人会用红色的赭石把身体涂红,以期在战争中受到庇佑。白人殖民者将北美洲土著称为"红色印第安",是因为他们用红赭石涂抹身体和脸部。这种涂抹不仅是为了战争,也是为了夏天驱赶昆虫,或者是冬天给赤裸的脸部保暖,或是赶走恶灵。
南非科萨部落有男子割礼仪式,仪式之后会盖上一床红条纹的毯子,才能被认定为成年。在赞比亚,恩登布女孩们会来在月经后收到一只全身涂满红赭石色的小鸡。当她们第一次性交的时候,小鸡身上的红色会被水洗掉,这些红色的水又被用来鼓励生育和分娩。在汉朝后宫里,妇女们会在她们的额头上做上一个 红色的标记,以作为她们正处于经期的信号。在印度北部的部分地区, 父亲们会在他们女儿的婚礼上送给她们血色的纱丽—— 红色象征着性能力。新娘的头发也会被涂成红色,脚底也会被涂上红色,额头上会贴上红色的眉心贴,手指甲也会被涂成红色。如果她先于 丈夫去世,那么她葬礼上的寿衣也是红色的。在印度和尼泊尔的印度教春节中,爱的盛宴以围着篝火的舞蹈和歌唱开始,代表着魔鬼的燃烧和善良对邪恶的胜利。人们嬉闹追逐,投掷红色粉末,用水枪和装满有色水的气球互相洒水。它原本是一个旨在鼓励性活动和提高收成的节日,因为据说红赭石能刺激生育。
红色所隐含的意思对女性而言,并不总是那么积极。被狼吃掉的小红帽,被樵夫砍断脚的红舞鞋。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在1850年创作的小说《红字》(The Scarlet Letter)中描写:在17世纪的波士顿,清教徒海丝特· 白兰被控告犯有通奸罪,强迫在胸前戴着一 个大的红色字母“A”(“通奸”的首字母)。
革命之红
火--抗争--革命。
1293年,一群英国海盗悬挂起红色的长条旗反对王室,这是红色与抗争关联的第一条记录。在欧洲,红色被用来表示反抗。例如,被包围的城堡和城池上会涂上红色标志。1789年,法国大革命期间,反抗的红色大旗才被挂起。在1791年,当拉斐特宣誓戒严法令以告诫暴徒时,他在战神广场举起红色的旗子,此后50人被处决。作为回应,雅各宾派升起了他们自己的红色旗子,以纪念流血事件。此后,悬挂红色旗帜以示反抗的行为快速发展。当英国的水手在1797年叛乱的时候,他们在船上也挂起了红色的旗子。1831年默瑟起义,红色最先用作工人力量的标志,南威尔士的行军者用牛血染红了旗子。很快带有反抗意味的“红色”的名声在大西洋沿岸地区传开了。1836年阿拉莫之战,红色也被墨西哥人所用。当朱塞佩[1]在统一意大利的战役中,他的追随者也身穿红色T恤衫。1848年法国大革命和1871年巴黎公社的标语,都是红色的。1906年英国工党成立时,红色作为左翼的颜色标志,他们用红色的旗帜作为标志,但是80年之后,却换成红玫瑰的颜色。然而,在工党的会议上,代表们依旧唱《红色的旗帜》——一首在1889年写的歌。歌词巧妙地阐释了旗帜、色彩和鲜血之间的关系:“人 民的旗帜是最深的红色,它被为我们殉难的人所覆盖,在他们的四肢变 得僵硬和寒冷的同时,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旗帜的每一层。高举红色旗 帜,在它的荫蔽下,我们会生存和死去,尽管懦夫和叛徒冷笑,我们会 让红旗在这里飘扬。” 在英国之外,红色继承了它之前的力量。2016年,当巴西左翼总统 迪尔玛·罗塞夫(Dilma Rousseff)被弹劾下台后,有新闻报道称,有骑 着红色的自行车或者穿着红色T恤的孩子被反左翼的暴徒骚扰。 在美国的政治中,红色也有着一席之地。《红旗》(The Red Flag)这首歌在被创作之后的10年中得以传播,并于1909年在世界工人 的歌曲集《小红歌书》(Little Red Songbook)中被收录。但是更有说服 力的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激烈地反对所有红色的东西,有几个 州最高法院无条件地宣布禁止悬挂红色旗子。
贵族之红
染色-金钱-地位-权力。
再过去,染料十分昂贵。阿兹特克人、印加人和玛雅人用胭脂虫来入药、装饰与绘画。胭脂虫还有宗教上的重要意义。例如,印加人相 信他们的女神玛玛·瓦科(Mama Huaco)身着红色衣服,诞生于秘鲁的"巴卡列克唐波"山洞中。西班牙征服者埃尔南·科尔特斯(Hernán Cortés,1485—1547)为阿兹特克人出色的衣服制作感到惊讶不已。从 那里获得配方后,他们让原住民生产大量的快速染色的红色染料,从而 为国王和他们的国家带来财富。 长达2个世纪,西班牙人都严格保守红色染料配方的秘密,还传播 着有意思的谣言,声称是提取于一种半水果半虫类的微小动物——虫莓。珊瑚虫染料在墨西哥的出口量,从16世纪初的每年50吨上升到了16 世纪末的每年160吨。但是最终在1777年,这个秘密被传播开来,当时 一位25岁的名叫蒂埃里的法国男人,私运出一个附满了珊瑚虫的仙人掌,把它带到海地的王子码头,并着手培育种植。红色染料依旧非常昂贵,因为要15万只小虫才能生产出一公斤染料。它们需要被晒干后捣碎,和明矾混合才能制成。毫无疑问,在当时,只有贵族和富人能够买得起红色的衣服、地毯和挂毯。但是也不仅是价格的问题。在全世界,从古希腊、古罗马、中国古文明时期起,权力与法规都对不同的地位、阶层和性别的人们在衣服、颜色、珠宝配饰上有所限制。这也是统治者加强等级统治的方式之一。
从16世纪起,受古罗马文化影响的欧洲消费法律在意大利和法国得以施行,但是从查理一世执政起,在英格兰得以最有效地执行。1197年,英格兰出台相关治国方略,普通大众只能穿灰色的衣服。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或许并不是一种限制,因为他们能够穿得起的就只有那些粗糙的没染过色的灰衣服。为了刺激英国的羊毛生产,在1571年,新的消费法得以推行,所有6岁以上的非贵族男子在周六和假期要戴羊毛帽子。不遵循者则被罚以重金。在这些法律之下,只有最高的贵族阶级能用红色,连同金色、银色、深蓝色、黑色和白色也是如此。此外,只有皇室能穿紫色。普通人仅能用大的色系,比如灰色、棕色、黄色、绿色、橘色、浅蓝和浅红(也就是几世纪之后的粉红色)。在17世纪末,消费法在整个欧洲都被废止了。然而,红色依旧是贵族、主教和富商的颜色,因为红色需要复杂的染色程序。直到19世纪70年代,一种廉价的能快速染色的替代品才被发现:这种人造的染料叫茜素。很快,红色失去了它的贵族地位,并开始被看成与浮华、庸俗和色情相关。但是它过去辉煌的一面保留了下来:红毯。最先在希腊的悲剧作家埃斯库罗斯的《阿伽门农》剧中。当埃斯库罗斯从特洛伊返回时,他的妻子铺上了红毯来欢迎他。在当代,“铺开红毯”这个短语已经变成隆重欢迎的比喻。
红字日起源于公元前509年,当时罗马日历用红色标出了重要的 日子。在中世纪的欧洲,这个习惯得以重拾,重要的字词用大写字母 和红色来标注强调,一直持续到印刷机的发明。此后,在历书里,节 假日用红色标注出来,然后“红字日”(red-letter day)这个术语 变得和任何重要的一天联系起来。
圣诞老人衍生于4世纪时期的善心的主教圣尼古拉,据说他常常穿着奇怪的 红色衣服。因此,当圣尼古拉在中世纪第一次亮相时,他被画成身着红 色衣服的样子,有时也是绿色。接下来的许多年,在欧洲也有圣诞老人 身着棕色和其他一些颜色,但是到了19世纪,红色的圣诞老人变得最常 见。现在圣诞老人的形象是受雇于可口可乐公司的瑞典插画师海顿·珊 布(Haddon Sundblom)所塑造。他选择了一个胖胖的、欢快的圣诞老 人,而身着红色衣服、用白色毛边做配饰,正好和可口可乐的商标牌子 颜色相搭配。红色和白色的构想来自秘鲁红白相间的国旗,那里的古柯 树直到20世纪20年代都是可乐的原料之一。身穿红色或其他多种颜色的圣尼古拉,曾被用来呈现圣诞老人的形象。直到19世纪,红色的圣诞老人才变得最为常见,这主要是20世纪以来可口可乐公司的功劳。
橘色
橘色是英语中唯一一个名字来自水果的颜色。但在其他语言中,颜色和水果的名称是不同的。例如,在南非语中,橘子这种水果叫作“lemon”,但橘色的名称是“orange”。作为一种独特的色彩,橘色在颜料盒中是相对较新的成员:镉红和铬橙,直到约200年前才被发现。橘色在英语中也是相对较新的单词。世界上仍有几种语言没有形容橘色的单词,包括辛巴语(非洲纳米比亚的一种语言)、纳瓦拉语(非洲加纳西北的一种语言)和毗拉哈语(亚马逊雨林一种原住民的语言)。距今约4500年前,橘子首先在中国种植,然后慢慢通过丝绸之路,传播到了西方。“orange”这个英文单词起源于印度南部的一种古达罗毗荼方言,意思是芳香。在橘子这种水果到达西方之前,英文中唯一指代橘色的单词是“geoluread”,意思是黄红交融。直到16世纪,“orange”这个单词才得到广泛运用,并且用来指代橘色,因为这种水果的色彩的确是橘色。
关于“红毛”英雄人物的历史十分丰富,其中包括布狄卡 (Boudicca)、亨利八世(Henry VIII)、克里斯托弗·哥伦布 (Christopher Columbus)、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和弗罗 伦斯·南丁格尔(Florence Nightingale),还有在染成金发之前的玛丽莲· 梦露(Marilyn Monroe)。然而,文学作品里却对红头发的人充满偏 见。他们常常被描绘成不正直的、有犯罪倾向的、性生活混乱的、暴脾 气的人,因此像“头脑发热”和“暴躁”这类术语常常和有像火焰一样的红 发的人联系在一起。 在《格列佛游记》(Gulliver's Travels)一书中,乔纳森·斯威夫特 (Jonathan Swift)这样讽刺:据观察,红发的男人和女人都比其他人有 更强的性欲且更爱捣乱。红发和坏脾气二者被认为有自然的联系,这种 想法非常普遍,同时红发也和道德缺陷相关联。尽管这些态度有着很深 的历史根源,之后则变得更糟糕,几乎像是仍被允许的最后一种排外形 式似的。在过去的20年,有好几起关于歧视红发的暴力犯罪事件,有一 个例子是在一所学校里,一位男孩因为头发颜色被欺负后自杀了。 当然,红头发的人并不常有橘发,因为二者的颜色和色调都不一 样。广义的“红发”范围从草莓金到耀眼的橘子果酱色、赤褐色、铜色和 深紫红等。人类中的红发基因可能来自与尼安德塔人的少数几次交配, 因为DNA样本显示某些尼安德塔人拥有鲜艳的橘发。这种基因的传播可 能受到自然选择的影响,因为它比较常见于住在北欧寒冷地区的人群, 并伴随着最浅的肤色和眼睛颜色,以及雀斑和对紫外线的高敏感度。换 句话说,红发一开始是一种突变,但没有从基因池中被淘汰,因为寒带 的环境意味着那些带有红发基因的人不像在温暖气候带那样不便。
佛教徒所穿的长袍据说象征着谦虚和单纯,但是橘色最初并没有这 样特别的重要意义。在泰国,佛教徒最初选择橘色是因为用榴莲树的树 心制成的橘色染料几乎不需要成本。这个颜色后来就被印度教克利须那 派信徒所使用。他们的“藏红花色僧袍”并不是真的用藏红花所染,如果 用真正的藏红花染色,那将会非常昂贵,目前市价为7 200英镑/千克。 因为从藏红花里摘取花柱头是特别耗费劳动力的过程,因此标价才会如 此之高。
棕色
棕色的范围很广,从小鹿色到黑檀木色,泥棕色、栗色、褐色、巧克力色、米色、驼色、深棕色、咖啡色、红棕色、稻草棕色和焦糖色等多种描述。
德国纳粹冲锋队的外号“棕色衣”得名于他们棕色的制服(因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褐色的军装在德国很便宜)。这些穿着褐色军服的“突击队员”在1920—1930年初期负责扰乱反对者的集会,以及恐吓那些被纳粹党视为不合格的德国人。纳粹党在1933年开始掌权,因为亲纳粹地区给“棕色阵营”投票而被称为“棕色革命”。在1934年,虽然臭名昭著的党卫军更受青睐,但当时棕色已经是纳粹的代表色。事实上,他们的慕尼黑总部就被称为“褐宫”(BrownHouse)。卡其色:带点淡黄的浅咖啡色,长期以来一直是世 界各地的军服色,1848年,当“卡其”从印地语演变而来(意思是“土 色”),卡其色的制服比英国军方以前采用的红色大衣更实用,隐蔽性更好。
布朗尼可以指一种像蛋糕的小甜点,或者是在你入睡时跑出来打扫整理房间的固执小精灵和女童军。最初,布朗尼精灵在苏格兰和英格兰北部的民间传说里是一个皱巴巴的小家伙,有一头卷曲的棕发,披着棕色的连帽斗篷,悄悄藏在阁楼和小洞里,晚上跑出来打扫房子以换取一点食物作为报酬(他们特别喜欢吃粥和蜜糖)。在斯堪的纳维亚语、德语、斯洛伐克语里,他们都被叫作“小矮人”。伊妮德·布莱顿(EnidBlyton)在1949年创作了童话人物诺迪,他的老师大耳朵(聪明但是暴躁,住在玩具城外的一株毒蘑菇里)是近代著名的布朗尼精灵。
黄色
在西方,黄色是名声不佳的颜色,而“黄犬”(yellow dog)就指代 可耻的人。在德国和法国,人们会嫉妒得发黄(go yellow with envy)。 在德国,严重的瘀伤会在一个人身上留下“绿黄”(green and yellow)的 痕迹,而不是“乌青”。在法国,发现妻子跟男人私奔 的丈夫会被形容为“戴黄帽”。在印地语中,女人结婚时会“把手染黄”。 为了祝福新婚夫妻过上健康、富裕的生活,婚礼前新郎新娘和他们的礼 物会被涂上姜黄。许多印度人会携带黄色的辟邪物来保护自己免于疾病 和厄运。
在中古时期,黄色经历了数世纪的衰微,因为它被视为一种具负面 含义、讨人厌的次等白色,或比较脏的白色。当时的欧洲绘画让加略人 犹大(Judas Iscariot)穿上黄衣,来强化他受诅咒的表里不一的形象, 显示画家对黄色的低评价。在戏剧和艺术中,黄色是虚伪、罪恶与不诚 实的颜色,被用来描绘异教徒、杀手、赝造者等等。在法国,尤其在10 世纪时,叛徒和罪犯的门会被涂上黄色,作为他们耻辱的标志,甚至扮 演死人的演员也经常穿着黄衣。而在西班牙,黄色是刽子手所使用的颜 色。这是因为等死人的血液因重力而从皮肤上褪去以后,尸体会呈现一 种泛黄的色调。在波斯语中,“黄脸”一词意指懦弱与恐惧。
这种负面含义的起源不明,但懦夫的具体联想可能出自早期医学,当时所谓人体的四种“体液”之一是黄胆汁,使人相信这种体液会使人易怒。罹患黄疸的人身体会稍微发黄,脾气也比较坏,这种症状跟勇气可沾不上边。胆小鬼又被称为“小鸡”,这种称呼很可能来自鸡被拔掉羽毛后的黄色皮肤,以及小鸡经常被一丁点危险的征兆吓跑这件事实。有些 人认为这种称呼来自黄色的小鸡,但只有白色母鸡才会生出黄色的小 鸡,而当这个用法在16世纪出现时,这种鸡还没被繁殖出来。 “黄肚子”[1]一词源自18世纪的英国俚语,仍然与坏脾气和反胃有 关。1842年一份美国报纸形容墨西哥军人是“黄肚子的”,但这种说法直 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才进入美国的日常用语中。
在法国,路易九世命令犹太人戴黄色的尖顶帽,后来还得戴圆形的黄色胸章。这项措施漂洋过海,被残暴的英格兰人爱德华一世所采用,他在征讨苏格兰人和威尔士人之余,于1274年抽空颁布了一条法律,规定超过7岁的犹太人须佩戴一种黄色的胸章。16年后,爱德华一世又把这些人驱逐出英格兰。有几任教宗也采用了这项措施,举例而言,教宗保罗四世在1555年谕令所有犹太人皆须戴黄色帽子。纳粹德国在1939年入侵波兰以后,规定犹太人佩戴绣有“犹太人”字样的黄色大卫之星,这拉开了将犹太人送往集中营的序幕。
文艺复兴期间重整旗鼓,开始甩掉它的负面意义,获得正面 意义。在美国、加拿大与欧洲所做的调查显示,尽管黄色有懦弱的意 思,但西方人倾向于将它与随性、温柔和风趣联系起来,虽然只有一小 部分人——约6%的人声称这是他们最爱的颜色。 黄色随着20世纪60年代的反文化音乐而发展出快乐的联想,比如披 头士的《黄色潜水艇》和多诺万(Donovan)的《纯黄》(Mellow Yellow)。《纯黄》这首歌也许跟抽香蕉皮(大麻的美化说法)有关, 也可能无关,虽然伶牙俐齿的多诺万告诉《新音乐快递》 (NME):“这首歌是关于放松和无忧无虑的。” 无论如何,“纯黄”一词还有个更显赫的出处,在詹姆斯·乔伊斯 的著作《尤利西斯》中,它指的是莫莉·布 卢姆(Molly Bloom)的臀部。乔伊斯书中绝妙的有缺陷的主人翁利奥 波德·布卢姆(Leopold Bloom)昭告世人:“我的确探索了她臀部那一对 丰满熟软纯黄馨香的瓜。”然而,多诺万的作品中并没提到“馨香”。
女权之黄
美国的妇女参政论者是第一批佩带黄丝带进行抗议的人,这始自 1867年的堪萨斯(Kansas),在那里,黄色是州花——野葵花——的颜 色。从那时开始,黄色变成妇女参政组织的正式颜色,被用于集会、大 会与游行。她们也使用黄饰带与黄玫瑰,而在1876年美国百年国庆期 间,妇女参政支持者唱了他们新作的歌曲——《黄丝带》(A Yellow Ribbon):噢,我们在妇女的胸部系上黄丝带,它阳光的色彩比王室徽章更令我们骄傲,因为这是上帝原初的颜色,生自纯洁与光明,我们现在为了 自由而戴上它,为了正义与权利戴上它。 最古老的黄丝带典故出自另一首歌《她系着一条黄丝带》(She Wore a Yellow Ribbon),在17世纪由英国殖民者带到美洲,灵感来自那 些等待爱人归来者的故事。这首歌最后于1917年被录成唱片,歌名是 《她脖子上系着一条黄丝带:为了她那远在他方的爱人》,后来又变成 美国骑兵的正式军歌。 这首歌改编过的一个版本被用于1949年的约翰·韦恩(John Wayne)的电影《黄巾骑兵队》(She Wore a Yellow Ribbon)中。另一 个版本在20世纪70年代被兵工厂足球俱乐部采用,现在酋长球场的北边 还挂着一面旗帜,上面写着“她系着一条黄丝带”。 黄丝带向来被用来欢迎战士返乡。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加拿大 军人的妻子、情人与母亲用黄丝带象征对爱人的奉献。这项传统被1973 年由托尼·奥兰多与黎明合唱团的热门单曲 《在老橡树上系条黄丝带》(Tie a Yellow Ribbon Round the Ole Oak Tree)赋予新生。这首歌描述一个已经“服完刑期”、正搭乘公交车返家 的男人,想知道他的爱人是否仍需要自己,还是会“怪罪于他”。他听起 来很像是个被释放的罪犯,虽然作词者拉塞尔·布朗(L. Russell Brown)说灵感来自一个乔治亚州邦联军战俘的故事[2],他寄了一封信 告诉爱人自己正要返乡。他回到家乡时,发现“老橡树上系了100条黄丝 带”。 这首歌和它的寓意从此越传越广。1983年菲律宾流亡者贝尼格诺· 阿基诺(Benigno Aquino Jr.)的支持者在树上系黄丝带,并演奏这首曲子来欢迎他们的领袖回国。然而,贝尼格诺·阿基诺被刺杀身亡,从而引发了人民力量革命[3],并把他的遗孀科拉松·阿基诺(CorazonAquino)推上总统宝座。
欧美人常用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黄"字形容东亚人。就像黑种的非洲人,红种的印第安人。 “黄祸”可以追溯到1895年,匈牙利将军图尔在描述日本人时, 提到“黄祸的威胁更胜以往”。19世纪末,中国爆发了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残暴地进行了镇压,俄国人采用了“黄祸”的说法,将义和团运动描绘 成“神圣的白色俄国”与“异教的黄色中国”之间的冲突。英国的《每日新 闻》(Daily News)在1900年采用这个说法,将义和团运动描述为“最严 重的黄祸”。1904年的日俄战争期间,法国的报纸写到日本“蛮族”所构成的“黄祸”。 在美国,“黄祸”论在20世纪的前25年登上高峰,促成各种反华与反日的移民法案。之后,这种论调消退了一段时间,但1941年珍珠港遭到 轰炸后,“黄祸”论再次出现,促成针对日裔美国人的拘留营。
在合成染料发明以前,颜色最深、最明亮、也最昂贵的黄色产自人工拣选的番红花。不 过,有几种比较便宜的替代材料也能产生可接受的黄色,包括黄赭石、 姜黄和波罗蜜的汁液。 然而,颜料曾经是个问题。有一种选择是印度黄油质颜料,色素提 取自专吃芒果树叶的乳牛或水牛的尿液结晶。这种颜料会发出臭味,但 仍被广泛使用到1910年。著名的艺术家特纳(J. M. W. Turner)据说很 欣赏印度黄。 某些替代用的黄色色素有高度毒性,包括铬黄,它是由铅和铬的氧 化物制成的。把铬黄跟酸混合,会变成鲜艳的黄色;把它和碱混合,会 变成橘色,但它含有高度毒性的铅。荷兰画家文森特·梵·高特别喜爱铬 黄,他用铬黄画向日葵、金盏花、星星和灯光。有一次,他精神病发 作,有证据显示他把黄色颜料直接从颜料管挤到嘴巴里。如果证据是真 的,这会导致铅中毒,症状包括攻击性行为、神志不清、失忆、失眠和 疲劳,以及身体上的毛病。换句话说,这可能促使他病情恶化,最终导 致他自杀。说得夸张点,他对黄色的爱最终害死了自己。
黄色报刊,源于19世纪90年代普利策的《纽约世界报》与赫斯特的 《纽约杂志》间的一场战争。普利策刊登了一篇名叫《黄孩子》(The Yellow Kid)的漫画,用黄色墨水印刷,但赫斯特挖角了他的漫画家。 愤怒的普利策雇用了另一位漫画家来继续这篇漫画。这场大战被《纽约 新闻》的编辑欧文·沃德曼(Erwin Wardman)讥刺为“黄童子学校新 闻”,后来改称“黄色新闻”。后来,这个绰号固定了下来,专指像赫斯 特和普利策旗下这样的报纸,专门刊登半真半假、标题轰动又缺乏恰当 查证工作的新闻。 在19世纪下半叶,被视为颓废、反体制、败坏风俗的法国小说经常 被包上黄色书皮来彰显风格,作为一种营销手法。在奥斯卡·王尔德的 小说《道林·格雷的画像》中,主角道林 第一次堕落就是因为读了一本黄色书刊。这促使两个英国出版商把他们 附有插图的文学季刊命名为《黄色书刊》(The Yellow Book),因为它 的许多文章和故事,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观念中都属于“唯美”和“颓废”。 当王尔德在1895年被捕时,地方报纸的标题说他怀里正揣着一本“黄色 书刊”,一群暴民看了新闻就丢石头去攻击《黄色书刊》季刊的办公 室,尽管王尔德揣着的并不是《黄色书刊》,而是一本黄色封面的法国 小说《阿芙洛狄忒》(Aphrodite),作者是皮埃尔·路易。
绿色
英文“green”本身源自盎格鲁-撒克逊 语的“growan”,意思是“种植”,令人想到青翠的草地、灌木与树木。
今天绿色是和平与宁静的颜色,是交通信号灯中“安全通行”的颜 色,还被选来作为环保运动与衍生而出的政党代表色。绿色还是爱尔兰 盖尔族[1]的代表色,由来是圣帕特里克用绿色酢浆草来表示三位一体的 故事。在欧洲殖民前的中南美洲,绿色象征生殖力。对阿兹特克人而 言,凤尾绿咬鹃灿烂夺目的绿色羽毛是丰饶的象征。埃及象形文字中表 示绿色的符号是纸草的绿茎,而绿色总会出现在生长及由此延伸的生命 等词汇中。 绿色属于一种对比较单纯的年代的乡愁,自从工业革命开始,这种 乡愁一直是上流文化与通俗文化的主题,将现代社会的灰色与逝去的田 园的翠绿对比。 这点也反映于艺术中。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把大 自然的草木浪漫化,写成诗作。理查德·卢埃林(Richard Llewellyn)写 于1939年的小说《青山翠谷》(How Green Was My Valley),在1941年 被改编成电影——讲述了韦尔斯的乡村山谷被煤矿坑取代的故事。波特 ·瓦戈纳(Porter Wagoner)于1965年创作的歌曲《青青故园草》(后来 又变成汤姆·琼斯的热门曲),描述一个男人从死刑台上醒来,他梦见 了家乡的绿地与树木,而他很快就会埋骨于梦中的那个地方。 就像所有颜色一样,绿色的含意并不全都是正面的。绿色也是缺乏 经验的颜色,这是因为自然界中的草木就是鲜嫩的。绿色的实体联想并不局限于新冒的嫩芽与茂盛的谷地。举例而言,当死掉的动物的肉腐烂时,颜色会变绿。虽然坏疽会把肉变绿,但“坏疽”这个词跟绿色毫无关联,它来自希腊语“吞噬”。“脸都绿了”则形容人生气或吓坏的样子,这个词组出现于19世纪中期,由来是快要呕吐者的苍白泛绿的皮肤,这时红润的颜色从脸部褪去。
圣帕特里克与绿色
圣帕特里克是5世纪的一位神父,在7世纪被封圣。他被派往爱尔兰传教,用有三片叶子的酢浆草来教导当地人三位一体:圣父、圣子和圣灵。酢浆草的符号导致绿色成为爱尔兰民族的颜色,尤其在新教徒采用橘色作为代表色以后。很快,绿色便成为爱尔兰的代名词。举例而言,倾向独立的爱尔兰自治运动组织的旗帜就是绿色背景上放着一把金色竖琴。
嫉妒与猜忌
这个典故始于1603年,威廉·莎士比亚的《奥赛罗》,反派伊阿古暗中策划让奥赛罗为他的妻子苔丝狄蒙娜心生嫉妒,并这么警告他:"噢,主帅,要当心嫉妒啊!这是绿眼睛妖魔,吞下人以前,先要玩弄他一番。" 两年后,莎士比亚让《威尼斯商人》中的女主角波希娅说道:"犹豫的心情,太快的失意,战栗的恐怖,绿眼的猜忌,这一切闲情都已烟消云散。啊,爱情!且慢;镇定你的狂欢。" 莎士比亚把嫉妒的情绪比喻为一种侵蚀人的疾病,这就是为什么他将嫉妒形容为一只吃肉的、可怕的绿眼怪兽。,“隔壁的草比较绿”这句谚语形容一个人觉得别人的日子过得比自己好。《三只山羊》的童话故事中,三只山羊都想过桥,到河对面比较绿的草地去。它们愚蠢到冒着生命危险去过桥,而非安心享用自己已经拥有的草地。这个故事延伸出一句警世谚语“隔壁篱笆的草比较绿”,用来表示人受到错觉蛊惑。
精灵与魔法
欧洲神话中,森林里的妖精通常身着绿衣,有时还有绿色的翅膀,甚至绿色的皮肤。法国的烈酒苦艾 酒有一个别名叫“绿妖精”。 英国文学里最著名的妖精和精灵,是莎士比亚笔下的帕克 (Puck)与詹姆斯·巴里(J. M. Barrie)笔下的彼得潘,他们都穿着一身绿衣服。在《绿野仙踪》中,翡翠城的奥兹大法师与西国魔女都穿着一身绿衣服。有善良的绿色神秘生物,也有邪恶的绿色神秘生物。举例而言,英 文名著《高文爵士与绿骑士》(Sir Gawain and the Green Knight)写于 14世纪晚期,但灵感来自更古老的欧洲民俗中的“绿人”故事。一个绿巨 人骑士,留着绿色的头发和胡子,“绿得不能再绿”,穿绿衣,骑绿马, 手拿金绿相间的斧头和一根冬青树枝,在各大洲神话中都能找到他的影 子。绿巨人受到大自然的束缚却又拥有超能力,频繁出现于传说、石刻 与雕像中,向来与重生和每年春天开始的生长循环脱不了关系。 在《高文爵士与绿骑士》中,高文爵士接下了绿骑士的挑战。为了赢得绿骑士 华丽的斧头,高文答应用斧头砍这个绿骑士,条件是一年又一天以后, 他必须经受绿骑士的还击。高文一斧头斩下了绿骑士的头颅,然后绿骑 士捡回自己的头颅,提醒高文要遵守诺言。高文没有食言,但系上了一 条由女术士制作的金绿相间的腰带,并相信这能保护自己免于伤害。的 确,绿骑士没怎么伤着他,但不是因为腰带的缘故。真正的原因是绿骑 士乃是贵族波特拉克——高文所寄宿的城堡的主人,以魔法变成的。波 特拉克只是想测试这位年轻骑士的决心而已。高文回到卡美洛时还系着 那条腰带,作为他怯懦使诈的象征。他的骑士同侪们宽恕了他的羞耻, 并决定全体佩戴绿色的腰带来提醒自己诚实守信。 罗宾汉的故事,流行程度不输亚瑟王传说,这点要归功于它劫贫济 富的主题。罗宾汉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他和他手下的绿林好汉都 身穿林肯绿呢制的衣服。这个故事也可能是与诺丁汉郡一个名叫罗伯特 ·胡德的真实盗匪有关,他在1225年受法庭传唤时消失了。此外,也有 人认为这个故事出自1261年一个名叫威廉·罗伯胡德的盗匪。无论起源 如何,传说蔓延到了一种程度,凡是逍遥法外的逃犯都被称为“罗宾 汉”。 罗宾汉出现于中古时期的英国文学《皮尔斯农夫》(Piers Plowman)的 一首诗中。他的故事在15~16世纪的歌谣中逐渐得到发展。故事中的国 君从爱德华变为“狮心王”理查德,而罗宾汉则从自耕农演变成贵族,新 角色如玛莉安和塔克修士也被引入。罗宾汉的典故在莎士比亚的4部戏 剧中出现过,到了这时,故事已经大致定型,显示了传说的流行程度。 在约翰与他的党羽摄政期间,罗宾汉为穷人而战,同时英格兰则翘首等 待理查德王从他的十字军圣战归来[2]。 最早提到林肯绿呢的出处的是1510年一个罗宾汉故事的版本:“他 们身穿一尘不染的林肯绿呢。”在中世纪,林肯是个以织布产业闻名的市镇,专精于用菘蓝染色的毛线布料。林肯绿呢是将蓝布用淡黄木樨草重新染制而成的一种布料。林肯的染布工人还生产红色布料,材料是地中海产的胭脂虫尸体。这也许能解释罗宾汉的同伴威尔的猩红色衣服。事实上,有一个传说的版本让罗宾汉也穿上猩红色衣服,而他手下的绿林好汉则穿绿衣。猩红色的布料比绿色昂贵许多,因为制作绿色染料的菘蓝和淡黄木樨草在英国遍地都是。在欧洲的其他地区,绿色染料有不同的配方。举例而言,一份14世纪的德国配方如此指示:“欲制作绿色染料,要先将铜绿放在尿液中煮沸,然后放进明矾搅拌,并加一份阿拉伯胶,再以其染色。”
宗教之绿
那些信仰一神或多神的人更常选择绿色而非蓝色,这跟重生的联想有关。现代人类至少从60000年前就参与宗教仪式,但我们所知的第一位绿色神明很晚才出现,大约在4500年前。他是埃及的绿皮肤冥王奥西里斯,有些记载称他是大地之神盖布(Geb)的长子。11世纪,瑜伽师兼神秘家密勒日巴在画中的形象通常也带有一种绿色的色调。据说他放弃黑色巫法以后便只喝荨麻茶,导致他的皮肤变成绿色。基督教和犹太教的创世神话中也少不了绿色。伊甸园的灵感可能来自一个巴比伦传说——讲述一个原初人类的故事,这个原初人类被安置在神圣庭园中以看守生命之树。希腊神话中的赫斯珀里得斯(Hesperides)的花园也与此雷同。在这些故事中,庭园总是被描述为一片苍翠、繁茂、生机勃勃的样子,就像各种其他版本的天堂一样。说到对绿色的喜爱,伊斯兰教徒尤其明显。绿色与创世、伊甸园、天堂、复活以及先知穆罕默德本人都有关联,穆罕默德喜欢穿绿衣和白衣,或者两者兼具,还有一条绿色的头巾。先知的继承人同样戴绿色头巾,而在《古兰经》中天堂与绿色的联系也比其他宗教中更为具体,《古兰经》提到了绿色长袍、绿色丝质沙发与绿色的永恒庭园。难怪全世界这么多清真寺都有绿色的圆顶,这么多伊斯兰国家的国旗也都以绿色为主色。这种习俗可追溯到法蒂玛王朝[3]的绿色旗帜。伊斯兰传统中有一个关键人物,据《古兰经》记载,先知希德是真神的正直又贤能的仆人与使者,曾和摩西一起旅行。他被描绘为身披绿色斗篷、头戴绿色头巾。穆罕默德告诉他的同伴,希德被称为“绿人”的原因是,当他坐在光秃秃的地上时,绿色的嫩芽就会冒出来,换句话说,他会带来生命。在伊斯兰的苏菲教派中,绿人长生不老,据说还会匿名出现在信徒面前,有时身穿绿衣来暗示自己的身份。对苏菲派信徒而言,选择“绿色死亡”的意思是抛弃自己美丽的衣服,改披打了补丁、一文不值、没人要的破布。这么做的人,生命会因此“绿化”,因为他选择了“青翠恩典”。绿色也是什叶王朝的代表色,因此在什叶派图像中特别流行。
在世界上某些地区的神话中,鸟兽(有时还包括神明)的语言被称为“绿色语言”,而那些据说能了解这种语言的神秘家被认为特别有智慧。在《古兰经》与《塔木德经》中,智慧的所罗门(苏莱曼)从上帝所遣的鸟兽身上学会这门语言,就像他的父亲大卫一样。
致命的绿色 在1775年,一位瑞典化学家卡尔·威尔海姆·舍勒(Carl Wilhelm Scheele),发明了一种他称为“舍勒绿”的崭新的豌豆绿色素。作为颜 料,这种色素大受欢迎;作为一种染料,则被用于地毯、蜡烛、各种纤 维、舞厅礼服、壁纸和糕点。1863年,《泰晤士报》的一个报道记载, 仅在英国,每年就要生产超过500吨的舍勒绿来满足人们的需求。 然而,这种色素含有一种关键原料亚砷酸铜,这种物质有毒,可能 导致癌症和许多其他疾病。如果气候干燥,砷粒子可以靠空气传播。如 果气候湿润或空气潮湿,亚砷酸铜会发霉,散发出一股像老鼠一样的臭 味,并且释放更大量的毒素到空气中。儿童和老人特别容易中毒,许多 人开始生病,并死在他们的房间里。1814年,一种被称为“翡翠绿”的新色素进入市场,它明亮的色调颇 受顾客喜爱。但这种色素也含有砷。1860年,在一场伦敦的社交晚宴 中,一位厨师用翡翠绿来为他的佳肴牛奶冻染色。他的三个客人都死于 砷中毒。在另一起案例中,一个女孩舔了一串人工葡萄上的绿色外层后 死去。 据《英国医学期刊》(British Medical Journal)1871年的记载,一 份6英寸长的舍勒绿壁纸样本内含的砷足以杀死2个人,而且这种壁纸随 处可见,“上至王宫,下至工棚”。也许有人会觉得奇怪,有关当局居然 花了这么久才发现,尤其砷还是一种流行的强力老鼠药。事实上,83年 前,舍勒就曾写信给一位朋友,说他不确定该不该警告顾客这种色素有 毒。他决定不这么做,因为这对生意不利。尽管舍勒绿被发现有毒,这 种色素并没有被禁止,因为产业太庞大了。又过了40年,制造商才不再 制作这种色素,消费者也不再购买它。
小绿人 外星人是小绿人的概念始于1955年的“凯利-霍普金斯目击事件”。 两位肯塔基州的农夫声称他们的农庄被搭乘宇宙飞船的外星人攻击,但 他们开枪击退了外星人。根据他们的描述,外星人的身高不到4英尺 (约1.22米),拥有银色金属皮肤、爪子般的手掌与发光的黄色眼睛。 他们没提到绿色,但有些报纸加上这个描述,好让故事更吸睛。 在英格兰,神秘的“伍匹德的绿小孩”出现于12世纪。美国最早的记 载出自1899年的《亚特兰大宪法报》,是关于一个来自火星的绿皮外星 人的故事。《泰山》(Tarzan)的作者埃德加·赖斯·伯勒斯(Edgar Rice Burroughs)在1912年写过一个关于12英尺(约3.66米)长的“火星绿 人”的故事。但直到“凯利-霍普金斯事件”以后,“小绿人”才成为一种流 行说法。
一份1949年的美国结婚礼仪手册建议道:“绿色象征青春、希望与 快乐。”苏格兰与英格兰北部的传统则恰恰相反。举例而言,一首19世 纪的关于婚纱颜色的打油诗如此建议:“绿色婚纱,羞于见人。”更早期 的版本则是这样说的:“绿色婚纱,不配见人。”在英格兰中部,绿色曾 经令人联想到被抛弃,因此出现了一句俏皮话:“绿色白色,弃如敝 屣。”威廉·亨德森(William Henderson)在1866年撰写英格兰北部民俗 时如此建议:“在苏格兰低地,绿色向来是不祥的颜色,在婚礼中绝对 不该穿绿色的衣服……事实上,当天任何绿色的东西都不该出现,甘蓝 菜和所有绿色蔬菜都上不了婚礼餐桌。”不过,在苏格兰有一项例外, 在妹妹的婚礼上,未出嫁的姐姐必须穿绿色的袜子或袜带,象征她们的 羞耻。 厄运的联想也许来自绿色的妖精,如果有人斗胆选择妖精的颜色, 这个人的日子可不会好过。除此之外,人们还认为妖精的性生活很放 荡,于是绿色在西欧也变成滥交的代表色。“给人一件绿袍”这句俗语是 允许性交的委婉说法。这句话至少可追溯到17世纪。比如,罗伯特·赫 里克[4]的诗作《科琳娜要去欢度五朔节》(Corinna's Gone A-Maying) 写道:“多件绿袍送出,多个香吻献出。”
蓝色
在世界上的一些地区,蓝绿不分。直到11世纪,英语中才出现了“blue”(蓝色)这个词语。这也许和自然有关。大自然对蓝色的呈现总是显得十分匮乏(蓝莓、知更鸟、水母、蓝鳍金枪鱼,还有蓝风铃,但它们的颜色或许更接近紫罗兰色)。这也与历史上蓝色染料和涂料的匮乏有关。蓝色在岩画中未曾出现,在接下来的几千年里也难得寻觅。
在大多数的欧洲语言里,“蓝色”这个词的词源始于“黑色”和“绿色”,并不是生活里某种蓝色的东西。古埃及人喜欢蓝色,他们的语言里有这个词,但是日语和希伯来语里却没有。事实上,古人或许并没有把它看成是一种颜色。对于古希腊人来说,蓝色仅是绿色的一种变体,并没有它自己的名字。荷马的《奥德赛》里也没有一处提及蓝色,但是有上百处提到了黑色、白色和其他昏暗之色。他谈到了“酒黑色的海”,但却从未提及过蓝色的大海。埃及人的语言里有“蓝色”一词,有可能是因为他们能够使用天青石。 英国具有改革精神的首相格拉德斯通,在他的业余时间研究古希腊 文时,发现荷马没有用到蓝色这个词,他猜想古希腊人一定是色盲。格 莱斯顿没有意识到的是,这种语言上的色盲现象不仅仅局限于古希腊和 日本,在希伯来语里也是这样。还有在印度吠陀梵语赞歌里,对于天 空,有很多非常丰富和生动的记载,然而却没有出现“蓝色”一词。事实 上,蓝色在古代是最后一个被识别的基本颜色。
忧郁之蓝
“feeling blue”(感到忧郁),这个短语在有些情景里据说和海有关。在航海时代,当船长或者一艘船上的官员在航行中死了,蓝色的旗子将会高高悬起,并且在船停靠之后,船体也会用蓝色的线条涂鸦。这个短语也有可能指代快完全消失的一点蓝色,或者代表着当寒 冷、潮湿和疲劳之时,皮肤所呈现的颜色。因此,“feeling blue”是觉得 不舒服和痛苦的一个比喻,是对生活与命运的厌恶。 这让我们想起那些起源于非洲西部、流行于美国历史上的奴隶中的音乐。现在我们所熟知的“布鲁斯”音乐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末期:这是 贫穷的黑人的世俗音乐,歌词讲述着歌手在艰难和没有宽容的世界里的 悲伤故事,比如不好的收成、残酷的监狱、白人的压制、不忠的恋人、 暴力的情人、没有回报的爱、意外的怀孕、洪水、干旱、赌博、恶魔 等。 当这种音乐最先出现的时候,“feeling blue”这个术语已经在美国相 当流行,那么称这种音乐为“blues”(布鲁斯)似乎就变得很合适。因 此,以布鲁斯音乐为开端,蓝色的含义在相关的音乐形势里得到发展, 从有迈尔斯·戴维斯签名的《泛蓝调调》(Kind of Blue)和约翰·柯川的 《蓝色列车》(Blue Train),到琼妮·米切尔的包含几首忏悔的歌曲唱 片《蓝色》(Blue),以及麦当娜(Madonna)的《纯蓝》(True Blue)和大举进攻乐团(Massive Attack)的《蓝线》(Blue Lines)等 等。
在西罗马帝国时代,富裕的罗马人鄙视蓝色,把它看作是对男人而 言太过女性化的颜色。在现代的俄罗斯,男同性恋被称作“sky blues”。 在一些欧洲天主教国家里,因为和圣母玛利亚的关系,蓝色被看作是女 性化的颜色。在天主教的世界之外,蓝色频频被视为一种小女孩的颜 色。在20世纪初的那些杂志里,如果母亲希望女儿长大后比较女性化, 她们建议给女儿穿蓝色的衣服。
在基督教里,圣母玛利亚总是披着蓝色斗篷。但事实上,1世纪的巴勒斯坦妇女穿不起染色的衣服,因此早期基督徒并没有这个说法。但自从6世纪的拜占庭,王后的衣服很多都是蓝色;它象征着和平与安静,是天与地的颜色。然而,天主教不是唯一宠幸蓝色的宗 教,比如印度教里的保护神毗湿奴、富有同情心的罗摩和七世的毗湿奴 的化身,都被画成蓝皮肤。印度的毁灭神湿婆神也被画成蓝色。为了赢 得神与恶魔之间的战斗,他吞了毒药并且被称为“蓝舌头”。佛教徒戴蓝 色的绿松石佛珠,也是因为这个颜色代表着摧毁敌人的力量。
宗教狂热和仇外主义,是构成“蓝色之血”这个术语的要素。1492 年,西班牙的格拉纳达处于穆斯林的统治下,犹太人、穆斯林和基督教 徒相处得还挺融洽。然而,在阿拉贡的斐迪南和卡斯蒂利亚的伊莎贝拉 统治下,基督徒占领了伊斯兰统治的西班牙的最后一个区,并且通过西 班牙宗教法庭来统治,这时,犹太人和穆斯林被迫逃离或者改变宗教信 仰。 留下来的一般都是北非的深色皮肤的民众,但是他们的新领主是浅 色皮肤的人,他们脖子和胳膊的蓝色静脉是可以被看到的。蓝血就成了证明你的基督教领主身份的一种方式。这种观念 始于西班牙,但很快在其他对阶级观念抱有狂热情绪的欧洲地区扩散开 来。那些有贵族血统的人被称为“蓝色血统”,强调他们的高贵。
同寻找红色染料一样,人们对于寻找真正的蓝色来画圣母玛利亚的图像也充满了热情和沮丧。像莱昂纳多·达·芬奇这样的艺术家都要确保获得最好的原料来画圣母玛利亚,也就是说不惜耗尽物资来获得从阿富汗进口的青金石。一些艺术家也会用便宜一些的、品质差一些的蓝铜矿来做原料。青金石有很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用途,经常用在古代阿富汗的瓷器、美索不达米亚的雕塑、埃及的珠宝、罗马的春药和中世纪的高雅书稿之中。青金石需要磨碎成特别细腻的粉末,这是 一个十分耗力和昂贵的过程,因此,即便买得起青金石矿料,但要把它 们做成原料也不容易。18世纪,当廉价且不褪色、混合硫酸亚铁和碳酸 钾的普鲁士之蓝被发现以后,情况得以改变。 尽管蓝色原料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但18世纪英格兰最有名的艺术家 之一——约书亚·雷诺兹(Joshua Reynolds)认为真正的艺术家不会用蓝色来画最引人注目的地方。蓝色的色调太冷了,最好用来作背景或阴 影。托马斯·庚斯博罗(Thomas Gainsborough)采纳了此意见,并且在 1770年完成了他最有名的画作之一——《忧郁男孩》(The Blue Boy),画里的男孩身着全套蓝色衣服。
19世纪后期之后,大部分的原料和染料都是人工合成的,蓝色并不 短缺,因此,不管什么样的阴影都能被制造出来。一些钟爱蓝色的艺术 家也为人们所熟知,巴勃罗·毕加索在20世纪初的“蓝色时期”可能是最 有名的。但是纽约的概念摄影家斯潘塞·图尼克(Spencer Tunick)对蓝 色的热爱,恐怕无人能及。在为英国的海洋遗产小镇赫尔庆祝时,他说 服了3000名当地人从头到脚,裸着身体被涂上4种不同的蓝色。然后, 他们在这个城市的历史遗迹周围摆好姿势并被拍照,以此来纪念赫尔的 海。因为法国艺术家伊夫·克莱因(Yves Klein),“国际克莱因蓝”一词 出现了。克莱因的艺术生活都用来发展纯粹的蓝色的可能性。1962年他 逝世那年,他已创作了大约200幅国际克莱因蓝作品,全部是用他的蓝 色所创作的。
蓝色之眼在伊斯兰文化里,蓝色被看作是自然中最基本的一个颜色,象征着水和天空的颜色,并且也是遍及全世界的蓝顶清真寺的颜色。《古兰经》里说:“当号角吹响的那一天,我们都应该感到负罪,那一天是属于蓝眼的人。”在土耳其,很多人会戴蓝色的护身符来辟邪。起初,所有的人都有棕色的眼睛。蓝眼人是由生活在非洲大陆的人移民到气候比较冷的欧洲进化而来的,具有比较低的黑色素(也是皮肤颜色的决定因素)。现在人们认为单一的基因突变导致了蓝色眼睛的隐性性状。大约1万年前,他们首先在黑海地区的西北部出现。然而,具体是什么时候并不知道,但蓝眼睛的进化可能先于白皮肤。
奴隶之蓝
菘蓝盛产于欧洲,叶子能做成蓝色染 料。尤利乌斯·凯撒(Julius Caesar)在公元前55年入侵英国时,遇到了 身体涂满蓝色的皮特克人(罗马人也称他们为苏格兰人)。蓝眼的日耳 曼原住民也会这样,然而,在罗马人看来这是不幸的标志。把身体涂成 蓝色,是因为蓝色的皮肤会吓跑入侵者。这也有宗教方面的含义,此 外,菘蓝抗菌的特性能让他们的伤口得以恢复。 此后,那些入侵英国的罗马殖民者和爱西尼人[2]的领袖布狄卡 (Boudicca)有过一次冲突。布狄卡领导10万勇士洗劫了伦敦、科尔切 斯特、圣奥尔本斯,途中还杀死了7万罗马人。这些罗马人曾用鞭子抽 打爱西尼人,强暴妇女,强占土地,把他们的家人都卖作奴隶。此后, 布狄卡的形象被画成身着蓝色衣服或者布满蓝色纹身,抑或是穿着蓝色 斗篷、骑在双轮战车上。好几个世纪以来,菘蓝都是欧洲人提取蓝色色素的一个选择,它可以产出很多深蓝色或者是浅蓝色系列的产品,但这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程序,必须通过发酵,把氧气从染缸中抽离。刚从染缸里拿出来的布料看起来是黄色的,但是和空气接触后,则会变蓝,因为化学成分和氧气发生了作用。因此,这也被看作一个十分神奇的程序。几千年来,亚洲、非洲和美洲地区,一直都用槐蓝属植物来染色。例如,在非洲西北部的柏柏尔人用槐蓝属植物染他们的头巾,并达几个世纪之久。他们相信理想的蓝色能保佑自己不受魔鬼干扰。当蓝色深入到皮肤,他们也没有感到反感或将之拭去,这导致他们被认为是“蓝色人”。
菘蓝植物是十字花科的一种,而槐蓝属则是豆科植物。在5000年前,槐蓝属植物最先在印度西北部的印度河谷被种植。大英博物馆收藏有一块2700年前的古老的石板,上面有古埃及人所使用的巴比伦人的靛蓝染料制作配方。从公元前13世纪开始,有一种说法曾这样描述,染工的处境比任何人都更糟,他们不能呼吸纯净的空气,而如果他们不能完成每天的生产定额,就会被暴打。基于多个原因,比起菘蓝植物,槐蓝属植物更受欢迎。如程序更为 简单,一棵槐蓝属植物能产更多染料,品质也更好。菘蓝提取的蓝染料 适合染羊毛,但是并不适合吸收能力差的棉布,尽管英国的染工技术都 很高超。在1600年,他们试图禁用从槐蓝属植物中提取的靛蓝,宣称是 有毒的,但这很明显并不是真的。这项法律几乎被所有人忽视了,尤其 是那些在印度做生意的英国制造商,他们总是把从菘蓝和槐蓝属植物中 提取的染料混合后染羊毛,或者单纯用从槐蓝属植物里提取的染料(也 称为“印度蓝”)来染棉花。 在印度,靛蓝并不是很流行,部分原因和上层的婆罗门的信仰有 关,他们认为衣服应该处于自然状态,而不是被染色的。靛蓝是贱民首 陀罗[3]的颜色,并且被视为不纯洁的颜色。如果一个上层的婆罗门男人 使用甚至只是碰到了槐蓝属植物,他的地位也会受到损害。 种姓制度把印度妇女置于等级制度的最底层,但即使是妇女,也被 禁止与靛蓝接触。这里出现了一个悖论,因为蓝色在印度被认为是一种 具有抵御邪恶的力量的颜色,它的意思是,用邪恶的东西来阻止邪恶的 眼睛。因此,父母经常给孩子戴上配有蓝色珠子的靛蓝色棉花手镯,来保证孩子的安全。由于印度不允许一般人使用靛蓝和蓝色,印度的大部 分染色过程都是在隔离地区进行的。传统的过程是在尿液中发酵蓝色的 树叶,这将会得到一种黄绿色,然后把布浸入液体中。和靛蓝一样,在 其暴露在氧气中变成蓝色之前,它会在缸里呈现出淡黄色。
17世纪早期,对于靛蓝的大规模生产在法属西印度群岛得以展开,这主要得益于理想的气候和众多的奴隶劳动力。当然,也有当地技术的贡献,因为一些奴隶是约鲁巴人,他们在尼日利亚曾用靛蓝染纺织品。到了17世纪中期,加勒比海的靛蓝在世界市场中超过了印度的靛蓝。一个世纪以后,当英国人和法国人开战时,他们失去了给制服染色的新资源。16岁的伊莉莎·卢卡斯是一个英国女孩,生活在南卡罗莱纳州。由于她的父亲乔治在1739年去和西班牙人战斗,伊莉莎必须照顾600英亩的土地,包括6个奴隶。他们的大米收成并不够支付所有支出,因此,她的父亲从加勒比海的安提瓜岛给她寄了其他种子。苜蓿和姜的种植都失败了,但是下一个信封里包含了槐蓝属植物的种子。伊莉莎的第一批槐蓝属植物的种子被霜冻坏了,但是此后乔治雇用了一个年轻的栽培者尼古拉斯·克伦威尔来帮助伊莉莎。然而,克伦威尔担心如果伊莉莎成功了,这样会影响他自己家里的种植事业,因此他用石灰来毁坏伊莉莎的染缸。伊莉莎是一位勇士,她识破了克伦威尔的骗局,并把他解雇了,但这时她发现下一批种子被毛虫吃坏了。最终,伊莉莎还是成功了,她的第四批种子在1744年繁荣成长,同年,她的父亲乔治被法军抓获并被处死。大部分的槐蓝属植物的种植者,都对此项种植技术严格保密,但是有长远眼光的伊莉莎却与众不同。她和她的邻居种植者查尔斯·平克尼结了婚,并且把种子送给了该地区其他农民,还给他们提供种植技术,因为她想着手成立南卡罗莱纳州的靛蓝生产工业,足够大到能满足英国军需。到1755年,他们每年大约能出口500吨靛蓝染料,当然,奴隶做了所有的苦活。
才女会被称为“蓝长袜”?“蓝长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7世纪晚期,最初描述的是男性穿的那种便宜、非正式的蓝色精纺长袜。在18世纪中叶,穿着蓝色长袜的男性和女性经常光顾由3位杰出的社会女性组织的文学集会,这个集会又被称为“蓝袜子协会”。这些博学的女性后来就被称为“蓝长袜女性”。
美国的靛蓝染料工业大概繁荣了40年左右,但是当英国失去了美洲殖民地时,南卡罗莱纳州的农民也失去了他们的市场。英国随后复兴了印度的靛蓝染料生产工业,转向利用印度的工人。这促成了1870年的动乱,而在1920年,莫罕达斯·甘地也因此第一次领导了印度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借此支持在北部比哈尔生产靛蓝染料的农民与工人。1793年,伊莉莎死于癌症,享年70岁。当初她用了从安提瓜岛寄来的种子,有可能也用了当地的槐蓝属种子。几个世纪以来,作为北美靛蓝产业蓬勃发展的一部分,美国原住民使用了一种成活率更高、更能抗旱和抗虫的靛蓝植物,并向尤卡坦半岛的玛雅和墨西哥的阿兹特克人提供了一种药物和染料。作为人类祭祀仪式的一部分,在挖掉祭祀品心脏之前,阿兹特克人会把他们涂成靛蓝色。
牛仔蓝的故事始于19世纪中期的一个叫李维·斯特劳斯(Levi Strauss)的年轻德国犹太商人。李维·斯特劳斯18岁时,移民到了纽 约。他从事商品批发,并且辗转多地,从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到肯塔 基州的路易斯维尔,最后又到了旧金山,兜售哥哥从纽约给他发的货, 包括在新罕布什尔州生产的被称为“德尼姆”(de Nimes)的棉花布。这 种布以法国南部的尼姆小镇命名,随后法语里“de Nimes”这个词就演变 成了英语词汇“denim”,指代牛仔布。 李维·斯特劳斯的顾客是一位叫雅各布·尤菲斯(Jacob Youphes)的拉脱维亚犹太人移民。尤菲斯23岁时搬到了纽约,并且更 名为戴维斯。他做过金矿开采者,卖过香烟,也卖过猪 肉。他最后在内华达州的雷诺安定下来,用从李维·斯特劳斯那里买来 的牛仔布,做帐篷、马鞍褥和马车篷。1870年圣诞节之前,戴维斯的一个顾客请他帮忙为她那做锯木工的丈夫做一条工作裤。他用一种油画亚麻布做了一条裤子,并且用铜铆钉加强了接缝处和口袋。这位伐木工很开心,很快他的朋友和同事都想要这样的裤子。戴维斯用牛仔布替换了之前的油画亚麻布,而用牛仔布做成的裤子很快就供不应求,所以他就和布料供应商谈生意计划,于是他们签了一个合同。批发商提供资金和牛仔布,戴维斯也搬到了旧金山并且监督生产。
蓝领一词是在19世纪晚期被创造出来的,当时大多数体力劳动者都穿着蓝色或靛蓝色领子的衬衫,这种衬衫比白色的衣服更耐脏,而且上面的污渍不容易被人注意到。
李维·斯特劳斯和戴维斯为他们的产品申请了专利,起初命名为“高腰工作裤”,但是随后改为更容易记住的牛仔裤(jeans),这起源于在热那亚的水手们所穿的裤子的名称。因为靛蓝是最便宜的染料,他们的牛仔裤的颜色便是实实在在的蓝色。戴维斯在后面的口袋上加了标志,也就是此后大家所熟知的李维斯(Levi's),或者“蓝牛仔”。起初,牛仔裤仅被用作工作服。例如,1899年戴维斯的广告标题是“专利铆钉服装”,并且附了一张耕地的农民身穿牛仔裤、牛仔衬衫(那时他们也做衬衫和工装裤)的图片。广告也强调,它们“最适合农民、机械工人和采矿者”。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包括用作内层和口袋的棉花和做铆钉的铜都变得稀少。这刺激了对牛仔裤的需求,战后,牛仔裤变成了一种需求更多并且更加时尚的服装。20世纪50年代的摇滚叛乱,也是嬉皮士文化、乡村音乐文化、新潮时尚文化的一种标志。好莱坞在促进其国际宣传方面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紫色
紫色曾经是皇室专用的颜色,平民不允许穿紫色的衣服,违背的人 会被处以死刑。因为生产紫色的原材料非常昂贵,所以它跟富裕阶层相 关联。在欧洲,从罗马时代一直如此,直到1856年人们发明了人造紫色 染料才有所改变。所以,紫色在19世纪后期达到时尚的巅峰,第一次成 为中产阶级能够负担得起的颜色。 20世纪60年代,紫色也流行了一段时间,这次是作为反文化的颜 色,跟魔幻、迷幻和双性联系在一起。在21世纪,它作为一种女性化色 彩再次受到欢迎。它也暗指同性恋男人,用同性恋导演和艺术家德里克 ·贾曼(Derek Jarman)的话说:“男人的蓝色和女人的红色结合在一 起,形成了同性恋的紫色。”引申下去,因其象征忏悔和哀悼,深紫色 成为葬礼的颜色,而当代泰国还在沿袭寡妇穿紫衣的习俗。 在日本和拉丁美洲的部分地区,紫色跟死亡有关。在英国,这个传 统从维多利亚女王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去世开始,并一直持续到20世纪 50年代。例如,乔治六世于1952年去世时,在西区的商店橱窗里开始售 卖淡紫色的内衣。 在世界其他地方,紫色的含义更具体。在西班牙,发紫用来形容那 些过度沉迷于食物和美酒的人。在英语中,正如歌词中所说的,“我愤 怒得发紫了”。生气是红色的,但愤怒是紫色的。两种颜色都跟发脾气 时人的脸色有关。对于日本人、俄罗斯人和波兰人来说,紫色也跟羡慕 和嫉妒有关。
和平、奉献、神秘和魔力。它能够振奋人心、舒缓焦虑、 增加神圣感、增强哺育的欲望、提高想象力和创造力,并且与更高的自 我和“第三只眼”相联系,有助于个人与整个宇宙联结。 那么,紫色是什么?在《我能唱出彩虹》这首歌曲中,它是色谱中 的一个颜色。在牛顿的“洛吉毕”(Roy G. Biv)版本中,同样的颜色被 称为紫罗兰色,这是彩虹颜色名单上的最后一个颜色,也是唯一一个以 花朵命名的颜色。紫色的合成染料原来是淡紫色的。色彩专家坚信它们 是不同的颜色,紫色更饱和、更红,而紫罗兰色的饱和度较低,是较浅 的紫色。在油彩里,它们都是蓝色和红色的混合,有些加入少许白色。 在日常用语中,这些词语经常互换使用。
经历了漫长的岁月演化,紫色的定义才确定下来。这主要是源自一个以腓尼基港口提尔命名的古词语——骨螺紫色,它涵盖血红到紫色再到明亮的蓝色。紫色染料的制造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最后产生不同的色调。而且,颜料褪色的方式不尽相同。据说在贝鲁特国家博物馆展出的一种羊毛样本,便从骨螺紫色褪色成现在的粉红色。现在随着定义更广泛,需要更多的词语来配合。除了紫色、淡紫和深紫,紫色色调还包括丁香色、李子色、紫红色、茄紫色、酒红色、熏衣草色和红紫色。
皇家紫色 当克里奥帕特拉(埃及艳后)的驳船驶入港口时,人们首先注意到 紫色的帆。正如威廉·莎士比亚的《安东尼与克里奥帕特拉》(Antony and Cleopatra)第二幕中,安东尼的密友埃诺巴布斯说: 她坐的驳船,像一个打磨好的宝座,在水面上燃烧。 紫色的帆,如此芬芳,风与他们缠绵。
克里奥帕特拉的小船确实有紫色的帆,不仅是她的帆,她的宫 殿里还有紫色的沙发和窗帘。克里奥帕特拉不是第一个使用紫色的人。 骨螺紫色的制造方法在大约4000年前就被发现了。其制造过程在公元前 1600年以腓尼基文记载,而后传给波斯人、埃及人、希腊人和犹太人。 根据《出埃及记》,上帝指示放置法柜的会幕应当用“十条细麻与蓝 色、紫色和朱红色的纱线”做成。《圣经》的最后一卷《启示录》预言了巴比伦的沦陷,商人哭泣崩溃,因为没有人会再购买他们的产品,包括“细麻、紫绸和红布”。
但是罗马人最大程度地提升了骨螺紫色的地位。他们在公元前146 年征服了希腊,使之成为帝国的一个省,之后他们开始吸纳希腊的思 想、神话、神明、时尚、艺术和色彩。尤利乌斯·凯撒(Julius Caesar) 于公元前48年访问了埃及,被讲着希腊语的埃及艳后诱惑。他爱上她用 紫色装点的华丽宫殿。因此回国后,他下令把紫色作为皇家专用的颜 色,除此之外,只有领事才被允许使用紫色。在那之前,富裕阶 层穿的长袍上有紫色的衣带,打了胜仗的士兵可以穿紫色和金色的衣 服,将军们也披着紫色的斗篷。 在凯撒大帝的帝国时代之后,穿戴紫色服饰的规则由掌权者来制 定。一些国王要严厉些,可是没人能与尼禄比肩。只有他自己能穿紫 色。他的家族成员被勒令穿红衣服,不服从便要被处死。尼禄的继任者 却没有那么严格。在2—3世纪,高级将领再次得以穿紫色的衣服。最开 明的皇帝是公元284—305年的戴克里先(Diocletianus)。他允许所有的 公民都穿紫色衣服,条件就是他们都得为此荣誉承担高昂的税。然而,大部分公民并没有因此多了一个颜色可供选择,因为紫色染料的价格非常昂贵,它的价值是同等重量的黄金的10~20倍。即使有钱,也可能没有那个鼻子,因为骨螺紫色异常腥臭。生产1克骨螺紫色需要处理12000个海螺。即使是养殖的海螺,其生产过程也需要人员高度密集劳动,所以染料极为昂贵。这个过程包括压碎海螺,使腺体暴露出来,然后提取它产生的珍贵液体,并与木灰和尿混合发酵10天。染料在自然状态下是无色的,但暴露在空气中后变成紫色。然而,它在阳光下会很快消失,因此需要特殊的工序来固定颜色。白布浸入燃料中后,会出现某一种紫色,有时却是粉红色或蓝色,这取决于海螺的具体种类。
骨螺紫
贵族历史学家老普林尼在《自然史》中指出,骨螺紫色可以介于红色、紫色和蓝黑色之 间,但最漂亮的却是“凝固血液的颜色”。无论调出来的是哪一种色 调都美丽持久,却散发臭气。泰尔的染料桶被置于城墙之外,因为那股 恶臭像腐烂的贝类和尿液所发出的味道。染色后的衣服也不好闻,老普 林尼形容其气味“难闻”。 骨螺紫色在约公元300年传到了中国,人们认为它代表了宇宙的和 谐。当罗马帝国分裂时,生产线转移到君士坦丁堡,尔后的帝王继续把 它视为皇室专用色。欧洲皇室沿袭了这个传统,再次将紫色列为皇家御 用颜色。例如,公元800年,查理曼在加冕典礼上便披着骨螺紫色的披 风,他下葬时的裹尸布也是同一个颜色。到了君士坦丁堡落入穆斯林手中时(1453年),这种制造方法早已 失传,而到了17世纪中叶又被重新发现。其间,红色(来自胭脂虫染 料)已取而代之成为皇家色彩,紫色则由靛蓝与红色染料混合而成,但 无法与旧时的骨螺紫色比肩。同时,在世界其他地方也发现了更好的紫 色来源。例如,日本人从公元800年左右开始,就从紫薯中提取染料来 漂染紫色和服。 紫色在欧洲继续为皇室专用。在伊丽莎白时期,紫色只能由女王和 她的亲戚穿戴,公爵、伯爵和侯爵只被允许把紫色用作斗篷内衬。在17 世纪欧洲普遍废除《反奢侈法》,紫色则成为其他名流更广泛使用的一 种颜色,包括主教、大学教授和博士毕业生。
淡紫年代
1856年,18岁的皇家化学学院学生威廉·亨利·珀金(William Henry Perkin)接到了一项实验任务。当时伦敦安装了煤气路灯,产生了大量的煤焦油。珀金的任务是研究其中的碳氢 化合物是否可以用作治疗英国殖民地的疟疾,取代金鸡纳树皮制成的奎宁。在最后一次实验中,他将煤苯胺和铬酸混合,在清洗烧瓶中的苯胺时,一块浸在渣子里的布变成了紫 色。经过一番思考,他选择了一个将“苯胺”跟“淡紫”相结合的名字“紫红色”。 1857年,他的合成紫色染料获得专利。 一年内,珀金的紫红色染料得到大批量生产,这是有史以来第一种 便宜有效的合成染料。它受到极大的欢迎,传遍了世界各地。阿尔伯特亲王去 世后,维多利亚女王穿了一件这种紫色的丧服,英国人因此将紫色用于丧礼的颜色。 在维多利亚时代后期,紫色的地位已经达到了巅峰,上流社会的女性常常穿戴紫色。最著名的则是芝加哥的玛丽·维多利亚·莱特(Mary Victoria Leiter),她的裙子、大衣、晚宴桌布、家里的花都是紫色的,甚至坚持用紫色包装纸来包糖果。 几十年内,市面上有大约2000种合成染料。其中几种使用煤作为原 料,包括洋红色、茜素红和合成靛蓝。珀金的成功促使化学公司试着用 煤焦油中的苯胺寻找新的合成物,促使人们制作出糖精、肥料、香水、 药品、爆炸物和食品防腐剂,以及许多其他合成染料。1874年,36岁的 珀金赚够钱便退休了。
1967年在海特-阿什伯里小区和旧金山发生的嬉 皮士革命(又称“爱之夏”)。“嬉皮”和“花的力量”这两个词语变成公众意识,诱导人们寻 求刺激,服用迷幻药,在纪念活动时聆听摇滚和其他音乐,反对越南战 争,避开传统的时尚、价值和道德观。这是斯科特·麦肯锡(Scott McKenzie)在1967年的歌曲《旧金山》(San Francisco)中所展现的精 神,歌曲描绘“头戴花朵的温柔的人”。当媒体大肆宣传这个故事之 际,“爱之夏”所传达的信息就迅速传开了。任何一个关注色彩趋势的人都会发现紫色到处都是,如紫色的头 发、花,紫色的和平标志、爱情标志和其他图案,以及紫色轧染的背心 衬衫和上衣等。很快,巴黎、伦敦、柏林、东京、斯德哥尔摩,甚至是 全球的年轻人都穿着紫色衣服。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的迷 幻曲调Purple Haze展现了这些新的趋势,结尾处更是道出了这个迷惑他 的紫色迷雾。 自然而然,时装界热烈地响应这股潮流,紫色的男女服装得到大批量生产,影响了好几年宝贵的颜色历史。汤姆·沃夫(Tom Wolfe)将这段时间命名为“紫色十年”,并以此为书名发表作品。然而,紫色潮流的真正爆发是在20 世纪60—70年代,然后迅速退去。 因过量吸毒问题,贾妮斯·乔普林(Janis Joplin)、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和吉姆·莫里森(Jim Morrison)先后去世。同时,在滚石乐队的阿塔蒙音乐会上,一位黑人 观众被地狱天使杀害,以及恐怖主义在美国、德国和意大利抬头,都意 味着嬉皮时代的结束和紫色的式微,尽管它的影响力犹在。 例如,1968年,一个英国“进步摇滚”乐团投入了改革浪潮,取名 为“深紫”,但很快就受到齐柏林飞艇乐队的影响,蜕变成一个重金属乐 队。这个变化更符合20世纪70年代飞扬洒脱的时代精神。尽管如此,紫 色在音乐上还有最后一个辉煌的时刻:被认为可能是吉米·亨德里克斯 的继任者——电吉他主音紫衣王子(Prince)在吉米死后的15年发布了 《紫雨》(Purple Rain),当中描绘了一个 意义更深远的20世纪80年代的紫色情结。
粉色
自然的粉色颜料并不存在。我们今天看见的粉色系列在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没有自己的名字。它们被视为浅红色,就像浅蓝属于蓝色系一样。在17世纪和18世纪,粉色在绘画、瓷砖和服装中的应用愈发流行起来。特别是在法国,它被称为玫瑰色,因为国王的情妇喜欢这个颜色。在大部分的欧洲语言中,“粉色”这个词来自玫瑰——西班牙语、德语、意大利语、挪威语、荷兰语和瑞典语里的“rosa”,以及罗马尼亚语里的“roz”、葡萄牙语里的“rosa”、波兰语里的“rozowy”、捷克语里的“ruzovy”和克罗地亚语里的“ruzicasta”。玫瑰色或者粉色在世界其他地区的应用有更久远的历史——中国和日本的地砖、印度的布料都曾使用这种颜色。但是,它当前的文化内涵却姗姗来迟。在英语里,“粉”(pink)这个词原来意味着一种被粉笔稀释的黄色,除非你是个猎狐爱好者,那样粉色对你来说就是一种深红色调(想象粉色猎户装)。粉红也用来描述一种荷叶边,所以锯齿剪也被称为粉红剪刀。今天的粉色就是沿着这样的传统发展而来的。浅红色的石竹或者康乃馨花瓣上的缺口像是被锯齿修剪了一样,所以花瓣颜色被定义为粉色。经过这样迂回曲折的逻辑发展,到17世纪末,粉色跟浅红色联结在一起,也发展成了独特的颜色。
在今日,粉色渐渐往女性化的方向靠拢,比如小女孩的玩具、仙女裙和鞋子,以及女士的车子和电话,一般都用粉色。它也是乳癌基金会的缎带的颜色,纳粹党则用粉色的倒三角来识别“男同性恋者”,所以粉色又被用来标志“男同志”。同时,在日本,“粉色电影”暗指隐晦的色情电影。粉色的含义往往取决于其上下文。明亮的绛红色混合黑色比带圆点的浅粉色更显得邋遢。可这些都跟色彩本身无关。粉红色的含义在过去的短短一段时间内已经发生了变化,或许变化程度比其他任何颜色都深。
早在1897年,《纽约时报》刊登了一篇关于“宝贝的第一个 衣柜”的文章,其中建议道:“粉色属于男孩,蓝色属于女孩,但一般视 母亲们的品味而定。”17年后,《美国星期天哨兵》(American Sunday Sentinel)强调:“如果母亲是传统的追随者,则给男孩穿上粉红色衣服,给女孩穿上蓝色衣服。”不仅在美国,1918年,《英国女子家庭日 报》(British Ladies' Home Journal)指出:“广为采纳的着装规则是男 孩穿粉红色衣服,女孩穿蓝色衣服。原因是,粉红色更果断强烈,所以 更适合男孩。蓝色更加精致细腻,跟女孩显得更相衬。”服,给女粉红色在这个时候被视为男性化的特征,源于它与血红色相关,粉色明亮而又轻盈,是红色这种具有男子气概的颜色的小男孩版本。在其他国家,更大胆的粉色意味着强烈的男性气质。1927年,美国制衣公司之间围绕孩子衣服的颜色打响了战争。纽约和洛杉矶的制造商都把粉红色推销为男孩的颜色,而芝加哥、费城和新奥尔良的制造商则将其视为女孩的颜色。大多数情况下,粉红色和浅蓝色都可以用在婴儿和儿童的衣服上。有时候,金发碧眼的孩子们穿着蓝色衣服,棕色头发的小孩穿粉红色衣服。而在20世纪50年代,粉色的男孩服装仍然在美国广泛生产,特别是在春季。因为其颜色鲜明,充满活力和青春。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广告商就希望利用战后的乐观主义来推广更明亮的色彩。所以20世纪50年代成为美国的“粉红十年”。其间,粉色专门往女性化的方向发展,也许只是因为这潮流从20世纪30年代以来一直都如此。
1937年,超现实主义设计师埃尔莎·斯基亚帕雷利(Elsa Schiaparelli)推出了一款香水。这款香水的瓶子的形状像女人的身体 ——据说是女演员梅西的模型。香水的包装盒是一种新的颜色,被她称 为“让人震惊的粉红色”,灵感来自她的好友、社交名媛黛西·费洛所佩 戴的粉红钻石。根据她的描述,其色彩“明亮、超脱、张扬、鲜活…… 是令人震惊的色彩”。 埃尔莎·斯基亚帕雷利把她的创作称为“震惊”。很快,它得到“第一 款性香水”的称号——归因于其颜色、瓶子的曲线和特殊的香气。“令人 震惊的粉红色”登上了女性杂志的头条,后来在一些圈子中发展成“阴 道”的委婉语。 粉红色与女性产品之间的对接,推动了社会对女性气质的新看法。 雅芳化妆品推出粉色口红和指甲油;电影明星开始穿起粉色的衣服; 《小姐》(Mademoiselle)杂志在其中一期的封面上展示了全粉色的上 班装;佩琦时尚(Teena Paige Fashions)也推出了粉色派对礼服;道奇 汽车在1955年推出了粉白相间的“La Femme”型号(配有唇膏架和粉色雨 伞),口号是:“从没有汽车比这更女性化……第一辆专为女性设计的 豪华轿车!”1937粉色逐渐成为集体意识的一部分,这也归功于20世纪50年代脍炙人 口的歌曲——奥黛丽·赫本的音乐剧《做鬼脸》(Funny Face)里面 的“Think Pink”。接着,“粉红香槟”“粉红凯迪拉克”“粉色雪纺”等接连出 现。在其他国家,这一变化的发生缓慢得多,蓝色和粉色仍然被混用在 女孩和男孩的物品上,甚至将粉蓝色搭配使用。比利时 和瑞士直到20世纪80年代还在这样做。 这一切都表明,目前女性对粉色的偏爱与基因无关,只跟文化有 关。
白色
纯洁、无辜、贞操、童贞。
在自然界,白色常令人联想到雪和牛奶。在《塔木德》中,牛奶是四种神圣物质之一,而在《古兰经》第47章第15节中说天堂里“流着牛奶的河水,永远不会变味”。在一些游牧文化中,牛奶的颜色也是代表幸运、喜悦与生殖力的颜色。内盖夫沙漠的贝都因人穿白衣祈求保护,避免恶魔之眼的伤害。在非洲许多地区也有类似的传统。尼日利亚北部的一些豪萨(Hausa)人相信白色的“灵魂”较为慈善,所以在他们的祭坛上倒牛奶献祭。他们用“白色的肚子”形容快乐,用“白色的心”形容平静。白色并不总是表示被动与高尚的颜色。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在他创作的故事《白鲸记》(Moby Dick)中描写了白色光明 背后的黑暗。书中的第二章标题为《白鲸之白》。在这一章中,作者翔 实地描绘了他眼中令人惊叹的色彩之谜:“抛开那一切关于甜美、荣 誉、崇高的刻板印象,这种色彩的最深层概念中潜伏着某种难以捕捉的 东西,比起骇人的红色,白色更能将恐惧灌入灵魂。” 当我们在为白色寻找贬义时,也许能再补充一点:从18世纪开始, 白色羽毛便成了胆小的象征。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妇女会把白色羽毛 递给穿平民衣服、没有入伍的年轻男子。这个象征的起源来自一种刻板 的印象:在斗鸡时,有白色尾羽的公鸡比较不擅长战斗。 白色也是表示投降的颜色。公元25年,白旗在中国汉朝第一次被用 来表示投降,罗马则在公元2世纪才开始使用。白色也是无用、麻烦物 品的颜色,房间里的“白象”可追溯到16世纪,其中东南亚君主把白色的 大象作为礼物赠送,但因为它们被视为神圣的象征,所以不能用来工 作。
在世界的许多地区,包括中国、印度、埃塞俄比亚、韩国,以及中东地区,白色是丧服的主色,因为它与纯洁的关联而表示对死者的敬意。比如,欧洲的罗姆人(Roma,又称吉普赛人)与各地的印度教徒在葬礼中穿白衣。印度还有一项古老的传统,规定寡妇应该只穿白衣度过余生。死亡的白色传统可说是古代世界重要的一部分。在古罗马,炉灶的守护女神维斯塔(Vesta)的女祭司身穿象征纯洁的白色亚麻袍,类似的例子还有古埃及伊西斯女神的祭司。此外,在制作木乃伊的过程中也必须将尸体用白色绷带包裹。欧洲中世纪的丧服是白色的,尤其对寡妇而言,这项传统在法国王室中一直延续到16世纪,在此很久之后,欧洲儿童仍然继续穿白色的丧服。即便在今天,黑色已经成为西方丧服的主要颜色,但白色在丧葬中的应用仍然持续着——没有人会用黑色的裹尸布包裹尸体。于是,哀悼者借由穿黑衣表示对死者的敬意,死者则穿白衣为来世做准备。
说到白色衣服,有一点是永恒不变的:婚纱。举例而言,在古希腊,新娘穿白色婚纱,手拿白色花朵,并将身体涂成白色。而在日本,传统的新娘会穿一件白色的和服,象征她将自己的纯洁献给新家庭。在这一方面,白色代表贞操,因为年轻的新娘理应天真又没有性经验,这也才符合社会期待。当我们考虑西方婚礼的漫长历史时,白色其实是相对较新的一种风 格。直到19世纪中期,大部分女人都是穿最好的衣服参加婚礼,不管什 么颜色都行,因为她们负担不起新衣服。 这些服装可以被一再穿着。常见的选择有蓝色、灰色、珍珠白、棕 色,甚至黑色。白色也是选择之一,但不是特别受欢迎,部分原因是这 种颜色很容易凸显污渍,所以比较不耐穿。在中世纪,伴娘会穿跟新娘 同样颜色的礼服,因为据说这样可以让想伤害新娘的“恶灵”困惑。因此 选择白色意味着将有一大堆不耐烦的女人在整场婚礼中战战兢兢,就怕弄脏自己的礼服。 富人与贵族偏好红色。王室的新娘倾向于穿锦缎和刺绣的礼服,通 常采用染料价格比较高昂、有贵族气派的红色,但很少用白色。苏格兰 女王玛丽(Mary Queen of Scots)在1559年穿白色婚纱嫁给法国国王弗 朗西斯二世(Francis II),但当弗朗西斯二世在第二年去世时,有人责 怪玛丽诅咒了国王,因为她穿“丧服”的颜色参加婚礼。 欧美的白色婚纱传统始自维多利亚女王。当女王在1840年2月10日 这天嫁给她的德国表亲萨克森-科堡的阿尔伯特(Albert of Saxe- Coburg)时,女王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芳龄二十、身材娇小的女王穿着纯白的蕾丝礼服登场,头发上插着 白色的香橙花,给公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贵族感到有义务跟随女王的 脚步,便起而效法。维多利亚举办婚礼不过9年之后,美国的书刊《格 达斯妇女手册》便宣称:“按照自古以来的习俗,不论用料,白色是最 适合的色彩。白色象征少女的天真纯洁,以及她现在要献给真命天子的 皎洁芳心。”然而,白色婚纱花了一段时间才普及,尤其对并不富裕的 人而言。一首广为流传的19世纪打油诗把白色列为首选:白色婚纱,明智之选。灰色婚纱,远嫁他方。黑色婚纱,悔不当初。红色婚纱,生不如死。蓝色婚纱,忠贞不渝。珍珠婚纱,晕头转向。绿色婚纱,羞于见人。黄色婚纱,妒火中烧。棕色婚纱,僻居乡野。粉红婚纱,无精打采。
到了19世纪末,白色婚纱已经成为主流。美国的《女士家庭杂志》 (Ladies Home Journal)赋予它虚假的历史地位:“自古以来,新娘的婚 纱一直是白色的。”在整个欧美,白色婚纱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非常 流行,后在生活拮据的年代有所衰退。但在战后,白色风潮复苏,至此 再也没被取代过。 大约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初次结婚的新娘必须穿白色婚纱才合乎 礼数,主要因为白色象征新娘仍然保有贞操。此后,很少有初次结婚的 新娘穿其他颜色的婚纱。随着社会不再盲目重视贞操,这个象征逐渐失 去意义,但白色婚纱的流行度几乎不受影响。尽管如此,白色仍然具备 某种性的暗示。举例而言,在白色婚纱仍受欢迎的现代法国,“白色婚 姻”一词指的却是一种有名无实的婚姻——一种为了方便而结合,仅具 备法律意义的婚姻。
我们也许都很熟悉蛋壳、象牙和香草的颜色,但或许没那么了解鬼魅白、婴儿爽身粉色、白烟色、荷兰白、纳瓦霍白、玉米穗色、贝壳色、亚麻色与米色。但说到皮肤的颜色,对完全不熟悉种族印象的人而言,所谓的白色可能很难懂。即使是那些罹患白化症(缺乏皮肤色素的一种疾病)的人也不会有“纯白”的皮肤。对其他人而言,“白皮肤”的更准确形容也许是桃红色、红润的粉色、泛黄的粉红色、橄榄色、泛黄的棕色、米色、浅棕色、中度棕色或带雀斑的奶油色,但不可能是奶白色或雪白色。既然如此,“高加索人种”是怎么被称为“白人”的?
20世纪中后期,在太阳浴风潮兴起前,欧洲的女性理想形象就包括 一种很少接触阳光的皮肤。其中最漂亮的是白雪公主,而过去几个世纪 对美人的描述也倾向于注重她们雪花般的肌肤、乳白色的胸部等等。大 部分女人别无选择——她们的衣服盖住了手臂和腿部,女帽则遮住了脸 庞。当然,那些在田里工作的女人会发现自己的脸、手或手臂被晒成棕 色,这些人被视为粗野下流之辈,与淑女的典范相差甚远,她们的肤色 显示了某种社会地位。 所以,这就是白色被珍视的理由,既是因为颜色的文化联想,也是 因为当说到人类的肤色,尤其女性的肤色时,颜色是越浅越好。因此, 事实并没有什么好令人惊讶的:来自非洲的棕色皮肤的奴隶被殖民者称 为“黑人”,而他们的监工与统治者则自称“白人”。 无论如何,文字描述与真实之间的落差产生了一个问题。该如何形 容没经过太阳曝晒的欧洲人“真正”的肤色?当然,这需要视欧洲的哪一 个地区而定,但在英文中,“肉色”(flesh colour)首次出现于17世纪早 期,指的是一种混合了奶油色、粉红色、黄色的颜色。 这个词在20世纪流行起来,被用来形容从儿童的洋娃娃到女人的内 衣等各种东西的颜色。然而,20世纪后期,人们开始较少使用“肉”来形容这种只类似不超过10%的人类皮肉的颜色。这个词开始令人感到傲慢,甚至无礼。有些人用“皮肤色”(nude)取代它,但这个词也有同样的问题,因为它意味着白人(他们的皮肤并不真的是白色)拥有皮肤色的皮肤,而黑人(他们的皮肤并不真的是黑色)则没有皮肤色的皮肤。直到现在,人们还在持续寻找一个可接受又准确的词来形容“白”皮肤。雪花般的肌肤才称得上美丽,这种想法促使人们开始使用 铅白粉作为粉底,尤其在18世纪和19世纪。这种粉末由碳酸铅制成,而 就连古人也知道,铅白具有高度毒性。这种粉末是在约4300年前,在安 那托利亚(Anatolia,土耳其的亚洲部分)首先被制造出来,并变成油 漆和化妆品的一种流行颜料。老普林尼警告说这种粉末有毒,希腊诗人 尼坎德(Nicander)[4]也持相同说法,还形容这种粉末是“可恶的混合 物”。 铅白最早的制作方法是将铅屑放在一碗醋上方。醋的气息会腐蚀 铅,留下碳酸铅的沉积物。17世纪时,荷兰人发明了一种新方法来大量 生产铅白,他们用棚屋来储藏巨大的黏土瓶子,瓶子内部分为两半:一 半装醋,另一半则装铅条。然后,棚屋会填满牛和马的粪便来升温并加 速化学反应,这个过程需要长达3个月的时间。最后,一位倒霉的工人 会被派进恶臭的棚屋内收集铅白。 人们不断提出关于健康的警告。17世纪的荷兰艺术家菲利帕特·费 纳提(Phillipbert Vernatti)撰写过一份报告,描述收集铅条的工人所经 历的症状:高烧、呼吸急促、晕眩、眉毛剧痛、失去视力、没胃口、经 常呕吐、瘫痪等等。实际上,他们正在被毒死。
用铅白做化妆品的案例可追溯到公元前4世纪的希腊,以及同时期的古代中国。由铅白制成的面霜于18世纪和19世纪,在欧洲和美国的富裕女子中变得流行开来,用来赋予肌肤雪花般的理想模样。然而,许多 人因此死亡。 其中一位受害者是著名的爱尔兰女伯爵玛丽亚·冈宁(Maria Gunning),她以美丽与虚荣闻名于世。她对铅白严重上瘾,导致皮肤 发疹,这迫使她用越来越多的铅白来掩盖缺陷,直到她再也没勇气出现 在公众场合为止。她染上了几种毛病,包括慢性便秘,最后在1760年死 于铅中毒,年仅27岁。而据说她去世之前,已经发疯了。在当时的上流 社交圈中,她也因此被称为“爱美的牺牲者”。 然而,知道铅白有毒,却根本没有影响它的流行程度。冈宁死后超 过一个世纪,美国化妆品公司的乔治·莱尔德(George W. Laird)还在杂 志上为自己流行的“青春绽放”粉底打广告,而这种粉底主要是由铅白制 成。其他以铅为主要成分的化妆品也顶着亮丽的名字,如“阿里·艾哈迈 德的沙漠之宝”和“尤金妮的最爱”。到了19世纪末,新的合成化妆品已 经取代铅白,但铅白直到1977年才在美国被禁止使用。 铅白在日本造成的伤害最大。在长达3个世纪的幕府统治时期,艺 妓、女演员与上层阶级的妇女广泛使用铅白。 近年来,日本学者研究武士孩子的遗骨,发现其中的铅含量比正常 数值高出50倍。他们发现铅的来源是妇女所使用的白色扑面粉(由铅白 和氯化汞制成),而妇女在哺乳时无意间毒害了自己的孩子。 铅中毒会引起各种毛病,包括脑部受损,或许这也与幕府统治在 1868年灭亡有所关联。正如一位学者所评论:“脑部受损的统治阶级很 难走向成功的康庄大道。”
黑色
黑暗-神秘-死亡,
西方的相关象征——棺材、丧服与殡仪员的服装,以及灵车都采用这种颜色。在印度与非洲大部分地区,黑色也有相同的含义。举例而言,刚果的恩丹布人会在没有子孙的死者的尸体上,从肚脐到生殖器之间画一条黑线——象征他们已经永远死去了。古埃及人把黑色视为坟墓的颜色,阿努比斯神(Anubis)也被描绘成一只长着黑头的豺狼。他们称呼自己的国家为“黑色之地”,因为他们相信创世前天地一片黑暗,而尼罗河周遭的肥沃土地也是黑色的。全身黑衣的倪克斯是希腊的黑夜女神,她在创世之初即存在,还孕育了其他神明,包括睡神修普诺斯与死神塔纳托斯,后来希腊人又把神秘的复仇女神和命运女神也归为她的子嗣。
当我们把黑色与死亡、未知的黑暗、最深的夜晚,以及高深莫测的神秘联结起来以后,要由此联想到魔法、邪恶与纯粹的厄运就不太困难了。在西方传统中,有黑魔法、黑妖术、黑弥撒与黑色安息日。黑猫令人联想到巫术和不幸,而黑狗则令人想到死亡、邪恶与忧郁等等。早期西方电影中的反派穿黑衣、戴黑帽。在基督教的象征中,黑色向来是撒旦和他的堕落天使与地狱的颜色。又一次,这个联想跨越了大洲与文化——黑色、黑暗、魔法、罪恶、邪恶。在非洲大部分地区,黑色与巫术有关。比如,一些尼日利亚的豪萨人害怕危险的黑色神明,认为这些神明会把人逼疯或杀死。他们称呼一个伤心的人为“黑色的肚子”。一个被形容为拥有一颗“黑色的心”的人可能容易愤怒,或者不诚实,而一些阿拉伯国家也用这个词指过度粗俗的人。加纳的肯特布织工使用黑色的镶边,据说这代表原罪,但也代表强化的灵魂能量。在古印度,黑色被用来描绘邪恶与恐怖,以及许多其他负面特质。在大约1000年前的日本,穿黑衣表示背负着厄运,这就是为什么那些希望与世隔绝的人——僧侣和隐士穿着黑衣。今天,日本人也许会使用“腹黑”这个词语,它的字面意思是“黑色的胃”,但真正的意思是“坏心眼”。在现代的印度尼西亚的某些地区,黑色是魔鬼、灾难、疾病和左撇子的颜色。这跟他们出于卫生与避免生病的缘故,用一只手吃饭、另一只手来洗澡的习惯有关。在印度也有这个习俗。在世界的某些地区,黑色拥有独特的负面含义。在瑞典和挪威,黑色是羡慕和嫉妒的颜色,当他们想表达“嫉妒得要命”时,会使用“svartsjuk”这个字,意思是“黑病”。而在芬兰,那些嫉妒得不能自已的人被形容为“mustasukkainen”,意思是“穿黑袜”。
产生邪恶的事物也能保护人免于邪恶。印度父母用黑色的化妆墨来为小孩画眼影,以保护他们免受“恶灵”伤害。在印度的某些地区,人们会在牛奶中加一把木炭粉,因为他们相信白色会吸引邪恶,而黑色可以对抗邪恶。在世界的其他地区,黑色的意义更加暧昧,有时甚至是正面的。2300年前,中国的始皇帝秦始皇选择黑色作为他的颜色,因为据说“黑水克红火”,从而影射他推翻了红色的周朝。在中国的颜色象征中,黑色代表水(从井口往下看)、北方(由黑色的玄武代表)、水星、冬天、寒冷、猪、栗子、小米,以及休养生息的一个阶段。黑色也代表“太阴”,是跟“阳”之光明相反的黑暗力量,而代表“阳”的则是白色。对某些美洲原住民部落而言,黑色令人联想到力量、权力、攻击性与男子气概。他们在战争前涂在脸上的颜料也是这个颜色,而这种颜料主要是用木炭粉与动物脂肪或唾液混合而成。在世界某些较干燥的地区,黑色代表肥沃的土壤和象征生殖力。比如,在西北非的某些地区,女人在结婚一周后会穿黑色衣服,象征生殖力并反映生命阶段的转变,这是从肥沃的土壤衍生而来的象征。
在西方传统中,死亡的颜色也变成了忏悔的颜色,这就是为什么四旬节时我们可以在天主教教堂中看见黑色幔布。由此衍生下去,黑色变成了教会的颜色,尤其是教士的颜色。主教穿紫衣,但僧侣和修女从6世纪开始就穿黑衣。虽然因为缺乏黑色染料的关系,至少到中世纪晚期以前,所谓的黑色其实是一种暗沉的深灰色。灰黑色的问题在14世纪晚期得到部分解决,至少对那些花得起钱的人而言是这样的。当人们发明了通过三重染色来制造更深、更黑的黑色(把蓝色、黄色和红色染在一起以产生一种持久又够深的黑色)时,这种崭新的、更纯粹的黑色变成了宗教审判所里的审判员的色彩。被教宗任命的西班牙神职人员,会用烧死、折磨等手段来确保信仰的纯粹,这时,他们会穿着不祥的深黑色长袍登场。这种以混合色彩来制造黑色的方法,现在还用于制造黑色墨水、签字笔等。16世纪早期出现的新一波宗教基本教义派——卡尔文派、路德派、新教、圣公会与他们的旁支继承了这项传统,因为它很切合这些教派对于天堂与地狱的严峻而朴素的信仰。黑色逐渐与谦卑、虔诚和严肃的概念相联系,因此被视为很适合清教徒的一种颜色。他们把黑色长袍视为得体的服装,这不只对牧师是这样,对信徒而言也是如此。温和、敬神、谦卑的人民就该穿这种暗淡、稳重的颜色。16世纪和17世纪,全欧洲的法律都将黑色作为丧服的颜色,更加助长了这股风气。
海盗、清教徒与黑金
禁奢法在数百年间盛行于欧洲各地,黑色不在限制之列,这是它流行度上升的原因之一。到 了17世纪的时候,几乎所有中产阶级的职业都采用黑色作为工作服,如银行家、律师、法官、商人、医生等。黑色展现了诚实、虔诚、 专业,以及严肃的使命感。 其中一个问题是,橡树瘿制成的黑色染料, 很快就会褪色成暗淡的深橘色。 黑莓与胡桃制成的染料,也会变成深灰色。铁屑浸泡在醋里,只会产生一种肮脏的深灰色。 除了昂贵的三重染色法以外,最好的方法是先用布沾菘蓝,染上一 层蓝底,再用一种称为洋苏木的特殊木材固定住黑色。但洋苏木只生长 于西属中美洲的蚊子与鳄鱼肆虐的红树林,这点对英国人来说,特别是 个问题,而由于进口洋苏木使西班牙赚进了大笔利润,所以英国统治者 在1581年禁用洋苏木。 1673年,英国与西班牙帝国媾和以后,禁令得到解除,英国在中美 洲也获得了一小块不稳固的立足地,即前英属洪都拉斯,也就是现在的 伯利兹。 现在说到海盗了。超过一百年的时间,海盗们一直在干着劫掠西班牙船只的兴旺生意,那些战利品则是西班牙从殖民地掠夺而来的。当西 班牙还是英国的强敌时,英国对这些海盗视若无睹,一旦英国与西班牙 缔结和平条约,政府再也不会容忍海盗的行为,于是这些海盗就得另谋 生路。 许多海盗撤到英属洪都拉斯,在现在被称为蚊子海岸的地方,开始 做起合法的洋苏木黑色染料生意。所以,用来染制清教徒衣服的洋苏 木,是由被迫转行的海盗进口的。
蓄奴时代。
奴隶主要来自西非,那里的典型肤色是深棕色。奴隶主自称白人,也称呼自己的奴隶为“尼格罗”(negro,源自拉丁语“niger”,意思是黑色)。歧视他们的法律并不会区分肤色深浅。因此,有色族裔都自视为同一个种族群体的成员,现在叫作“黑人”。1968年,两位非裔美国运动员——汤米·史密斯(Tommie Smith) 和约翰·卡洛斯(John Carlos),在墨西哥城奥运会分别赢得金牌和铜牌 后,演奏《星条旗》时举起戴黑色手套的拳头。他们俩都穿黑色袜子 (没穿鞋子),史密斯还戴了一条黑色围巾以象征黑人的自豪。事后他 说:“如果我赢了,我就是美国人,不是美国黑人。但如果我做了什么 坏事,他们就会叫我黑鬼。我们是黑人,也以身为黑人为荣。美国黑人 会理解我们今晚的所作所为。” 这种特殊的黑人认同从此通过高中的“黑人历史周”“黑人的命也是 命”“黑色即美丽”等口号,以及“黑人自豪”等主张得到提倡。黑人认同 还扩散到国际,尤其是盛行种族隔离的南非,在那里,20世纪60年代晚期的黑人觉醒运动在年轻领袖如史蒂夫·比科(Steve Biko)的率领下浮 上台面。比科把黑人认同视为一种与长期累积的“黑人劣等观念”战斗的 方法,正如他的名言所说:“被压迫者的内心,是压迫者最有力的武 器。”他的“黑人”定义包括任何曾被种族隔离压迫的人,因此涵盖的不 只是大部分非洲裔,还包括混种与印度裔。比科说:“身为黑人不只是 色素的问题,身为黑人是一种心灵态度的反映。”他在1977年被种族隔 离政权的秘密警察杀害。最后,种族隔离政权崩溃,纳尔逊·曼德拉 (Nelson Mandela)登上权力舞台,成为南非第一任黑人总统。
直到20世纪为止,西方服饰中黑色的主要用途都是用来表示禁欲、 谦卑与哀悼。如今,黑色仍是西装、鞋子与晚礼服的偏好颜色。更是严肃场合的汽车、电话、脚踏车的主色。亨利 ·福特大半辈子都拒绝生产其他颜色的汽车,他有一句神秘的口头 禅:“你爱什么颜色就挑什么颜色,只要那是黑色就好。” 但自从1910年以来,黑色就变成了一种有多重面向的时尚色彩,远 非仅仅用来表示端庄与严肃。这股潮流开始于后来所谓的黑色小礼服, 这种洋装作为一种鸡尾酒礼服,首次出现于20世纪20年代晚期,而加布 里埃·香奈儿则是它最早的设计师与捍卫者之一。正如她的名言所 说:“女人想遍了所有色彩,就是没想过无色。我说黑色拥有一切颜色 的优点。白色也是。它们的美丽是绝对的,是完美的和谐。” 一开始,黑色小礼服便比其他洋装来得短、直、简洁,虽然它的长 度因当时的风俗和流行而稍有增减。在20世纪40—50年代,它逐渐具备 一种败坏风俗的意味——象征“放荡”、危险的女人。它的爱好者包括法 国著名女歌手伊迪丝·琵雅芙(Edith Piaf)与华里丝·辛普森(Wallis Simpson)[1]。20世纪60年代,黑色小礼服的迷你裙样式成为青少年文 化的一环,但随着奥黛丽·赫本穿着由休伯特·德·纪梵希设计的黑色小礼 服在《蒂凡尼的早餐》中亮相,黑色小礼服开始被视为某种女人味的典 范,同时也蕴含着一丝有教养的意味。今天,黑色小礼服依然流行不 减,对每一位关心时尚的女人来说都是不过时的常备品。正如法国时尚 设计师克里斯汀·迪奥的名言所说:“你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年龄,甚 至任何场合穿黑衣服,一件黑色小礼服对女人的衣柜不可或缺。”
时髦的黑色并不是穿着黑色小礼服、渴望成为赫本的淑女们的专 利。再加上军靴(通常是黑色)的影响,黑色变成20世纪90年代垃圾文 化(grunge culture)[2]最爱的颜色,也是歌德与柏林的那些引领潮流者 不可或缺的颜色。 除了洋装以外,黑色也广泛使用于牛仔裤、T恤衫、衬衫、裙子、 围巾、帽子、外套、指甲油等等。卡通片《亚当斯一家》(Addams Family)中的虚构角色亚当斯,除了黑色什么也不穿。“等他们做出比 黑色更深的颜色,我再放弃黑衣服。”他这么说。 每一个想要看起来更瘦、更有教养、更庄重、更神秘、更有深度, 或想凸显自己白皙肤色的人,都会选择黑色。在擅长搭配的人手中,它 还保留叛逆的标志。 美国乡村歌手约翰尼·卡什(Johnny Cash)也欣赏黑色的吸引 力:“我穿黑色是因为我喜欢它。我还是喜欢黑色,穿黑衣对我也仍有 某种意义。这依然是我叛逆的象征——反抗停滞的现状、反抗虚伪的教 会和反抗故步自封的人们。”
金色
像银色一样,金色在严格意义上不算是一种颜色。曾经,金漆来自昂贵难求的金箔,但现在不再是了。现在,各种合 成的金色都有,并被用在艺术品或其仿制品上,给人们拿来展示自己的 财富。对于那些想要自己调色的人来说,金色很容易勾兑出来,混合一 点棕色和大量的柠檬黄再加少许白色就可以了。不过,艺术家如果想精 准地描绘出金色的话,他会尽量画出黄金物体反射的颜色。 最著名的黄金绘画当然是1907年古斯塔夫·克里姆特(Gustav Klimt)绘制的《阿黛尔·布洛赫-鲍尔一世肖像》(Portrait of Adele Bloch-Bauer I)。画中的主人公是古斯塔夫的朋友,阿黛尔·布洛赫-鲍 尔,犹太女人身穿奢华的旋涡式连衣裙,而画面的背景色彩则是鲜明的金黄。 该画作是古斯塔夫在“黄金阶段”的最后一部作品,在这3年中,他用油 和金叶绘画。1941年,纳粹从布洛赫-鲍尔家中夺取了这幅画,并简称它为“女人的肖像”。2000 年,布洛赫-鲍尔的侄女玛丽亚·阿尔特曼(Maria Altmann)起诉奥地利 并最终赢得了官司,得到美国法院给出的肖像归还的判决,这促成了海 伦·米伦(Helen Mirren)在2015年主演的电影《黄金女郎》的上映。
米达斯国王和点金术
古代和现代的社会都早已意识到,人们为了得到黄金付出了巨大的 代价,因此引申出许多相关的寓言。影响最深远的故事就是米达斯国王 和点金术。历史上真实的米达斯(Midas)生活在公元前7世纪或公元前 8世纪,统治希腊的弗里吉亚(Phrygia)。在他去世后(据说喝牛血自 杀)出现了一些传说,他所触摸到的任何东西都会变成黄金。 在亚里士多德的版本中,米达斯在“虚荣的愿望”实现后,饿死了。 罗马诗人奥维德取材于此。在他的版本里,收割之神狄俄尼索斯的养父和老师西尔努斯失踪了。后来,西尔努斯被农民发 现并被带到了米达斯国王面前,米达斯认出了西尔努斯,以皇族礼遇厚 待他,然后把他送回狄俄尼索斯那里。 感激不尽的狄俄尼索斯随即答应实现米达斯的一个愿望,米达斯选 择了点金术。然而,当他的食物、饮料和其他一切都变成黄金时,他开 始后悔自己的所求。数百年来,这个故事被不断补充。在19世纪的美国 小说家纳撒尼尔·霍桑的儿童版中,加入了米达 斯的爱女。在米达斯的触碰下,米达斯的女儿变成了金子,之后,米达 斯向狄俄尼索斯请求把自己从饥饿中解脱出来。狄俄尼索斯让他在帕克 托勒斯河里洗澡,河水随后变成了金子,他的诅咒也化解了。米达斯从 此开始憎恨黄金和财富,转而崇拜原野之神潘。这个传说背后的寓言在文学里是棵常青树。例如,人们常说“闪光 的不见得是金子”,以表明并不是所有看起来有价值的、珍贵的或令人愉快的事物都有好的结果。这也是莎士比亚在1596年创作的作品《威尼 斯商人》中的开场白:女主角波西娅打了这个谜语,她接着警告说“金 玉其外,败絮其中”。这句话没有注明出处,不过,波西娅的谜语的第 二行是“这个劝告你常听到”。 一个较早的说法出现在《神圣卫士的传说》——“所有像金子一样 闪耀的东西,并不都是金子”。这个主题贯穿了乔叟的《名人堂》(The House of Fame)——闪闪发光的不都是金子。 一个更现代的说法颠倒了米达斯的主题。在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织工马南》(Silas Marner)中,与米达斯同 名的英雄过着空洞、与世隔绝的生活,他每天只知道赚钱,而在他的金 币遭窃后,金发孤女埃比走进了他的生活中。米达斯把埃比当作自己的 女儿来抚养,因此得到了幸福和满足,也感动了身边的人。
拥有浅色头发的漂亮女人经常被称为“金发美女”,很少有人选择用黄色来形容女性发色。除了民间歌手多诺万(Donovan)的歌词中表达了“我爱人有黄色的头发”。它比浅色潇洒,又没有金黄色那么浮夸。英国人第一次提到金色的头发可以追溯到1481年,但是过了很久这个词才取代浅色的意思。它的法文字源来自中世纪的拉丁语“blundus”,是古拉丁语“flavus”的变异,有黄色的意思。人们或许将漂亮的金 发女郎跟笨拙联系在一起,从而询问:“你有没有金发女郎(犯糊涂) 的时刻?”长期以来,金发有一种天然的年轻感,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金发的孩子常常长成棕色头发。流行歌星麦当娜在1990年举办的具有挑逗性的 世界巡回演唱会被称为“金发雄心”(Blond Ambition),这可能在某种 程度上激发了2007年的电影《美眉的野心》(Blonde Ambition)的发行 和书本的出版(它讲述了一个聪明的金发女郎最终成功的故事)。
沉默是金
它的起源颇为模糊。英国诗人 和小说家托马斯·卡莱尔(Thomas Carlyle)从瑞士德语区借来了一本 书,把其中关于沉默的话语翻译出来并发表在其1836年的小说《衣裳哲 学》(Sartor Resartus)中,他还对沉默这个命题做出了深入讨论。他 写道:“正如瑞士铭文所说:言语是银子,沉默是金子……”据说这句话 可以追溯到公元600年犹太人拉比的著作中,其中包含众多的训诫。也 许穆罕默德·阿里(Muhammad Ali)对这句话作了更好的诠释,他 说:“如果你想不出一个好的答案,那么沉默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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