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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名字
切斯特菲尔德大衣 Chesterfield Coat
诞生于1800年代中期的绅士服装,带有天鹅绒衣领的深色长衣。有木炭色、海军色、驼毛色等经典款色,通常采用重磅的粗呢面料或斜纹软呢。19世纪30年代,男子通常只穿贴身剪裁的连襟或晨衣,没有哪个正派的绅士敢在公共场合脱掉外套。19世纪40年代,以第六任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乔治·斯坦霍普为首,英国的时尚界发生了变革。摄政时代的精致男装逐渐演变为装饰性较弱的维多利亚风格,他们发明了一种在室内脱掉的大衣。最初的切斯特菲尔德大衣是一种天鹅绒领、单排扣、没有腰缝的深色大衣。据说黑色天鹅绒领是当时的英国贵族为了哀悼在法国大革命期间被处决的亲属而加上的装饰。此前所有大衣都有腰缝,以保证贴身的效果。而切斯特菲尔德的版型十分宽松,方便套在西装或晨礼服外面。很快,所有类似的大衣都被称为切斯特菲尔德。这些大衣有些拥有口袋,有些拥有丝绸面层,长短不定,有些宽松,有些合身,拥有不少变体。
克龙比大衣 Crombie Coat
经典的英国城镇大衣,由厚羊毛面料贴身剪裁而成,尤其适合秋冬时节穿。一般长度在膝盖附近,也就是所谓的四分之三长度。约翰·克龙比是19世纪早期的苏格兰布匹生产商。1805年,克龙比建立了J&J克龙比有限公司,并在苏格兰和英格兰开设了几个织工厂。到19世纪40年代,克龙比向巴黎和伦敦的窗帘商出售布料,这些布料广受欢迎,甚至被用于贵族们的定制服装。19世纪60年代起,公司业务随着军事合同而扩张。随着美国内战的爆发,克龙比收到了来自南方军队的大量订单。一战中,英国军官所穿的所有大衣--他们称为英国暖衣--约有十分之一是由克龙比布制成的。进入20世纪后,克龙比已然成为了以高品质、高格调而闻名的标志性英国品牌。得到了政治家(温斯顿·丘吉尔爵士,罗纳德·里根总统, 约翰·肯尼迪, 德怀特·艾森豪威尔)、皇室成员(乔治六世)和摇滚明星(披头士乐队)、足球运动员和光头党的青睐。在流行文化中,许多好莱坞电影明星也钟爱这种服装。例如在1989年的电影《蝙蝠侠》中扮演小丑的杰克·尼科尔森。以及扮演"神秘博士"的彼得·卡帕尔迪。
马球大衣 Polo Coat
马球大衣起源于英国的马球运动,候场球员在冬天穿的保暖大衣。最初外形神似浴袍、以一根长腰带收腰,逐渐发展成后腰上的活扣襻。特点是两边的大口袋、卷边袖口,后摆开长衩中若影若现的扣子。款式多为及膝或过膝的版型,以双排扣、大翻戗驳领为主,有些
仍会附有腰带。十九世纪,马球在英国贵族中十分流行,1910年,布鲁克斯兄弟将其引进了美国。著名马球手汤米·希区柯克在梅道布鲁克跑马场穿了它,他的弟弟定做了同款并穿入耶鲁校园。休闲舒适的剪裁和面料获得了大学生的青睐,由此风靡美国。20世纪20-30年代,它被列为衣橱必备单品。这种大衣最早为骆毛面料,呈现出一种经典的米黄色,方便与裤子和夹克混搭,如今则广泛使用羊毛制作。既休闲又正式,不分男女都可穿戴,甚至可以打造青春校园风。《神探夏洛克》里,卷福就钟爱黑色的马球大衣。
飞行员皮夹克 Flight Jacket
早期的汽车和飞机是开放式驾驶舱,驾驶员会穿羊皮、毛皮或皮革制成的外套。例如1915年,英国皇家飞行部队就使用了长款的重型皮衣。1917年,美陆航飞行员穿戴的茶色皮革外套,长度到臀部至大腿膝盖1/3左右。这些外套拥有可竖起的衣领、领口与袖口配有纽扣,来避免水汽、寒风倒灌。一战到二战期间,驾驶舱越来越小,制作成本与周期不断紧缩,长款风衣很快就被替换为夹克。为了应对高海拔地区的极端条件,美国飞行员兼商人莱斯利·欧文创造了第一款羊皮飞行夹克。
在美国,B型夹克通常以羊皮为基础,A型夹克则是皮革内衬羊毛、棉或丝绸。第一款飞行夹克被称为A1夹克,于 1927年至1931年间发行。当时的飞行王牌都穿着这种衣服,例如吉米·杜立特。A1夹克主要为羊皮外衬、棉质内衬,配有两个带盖的工装口袋、以及许多牛角纽扣。这也是飞行夹克第一次在腰带·袖口·领口采用了针织螺纹的设计,为未来的夹克们设定了设计标准,后期的A2, G1, B10, MA1等夹克都受其启发。
由于羊皮并不耐用,且外包订单的版型间差距极大。1931 年,美国空军推出了A2夹克。通常由更加耐磨的马皮制成,内衬有丝绸,而坚固的按扣和加固的口袋仍然存在。此外,A2夹克主采用了铜制拉链,使得快速穿脱更加便捷。1930年代初期,美国军方从莱斯利·欧文的羊皮飞行夹克中汲取灵感,创造了B3夹克,缝制了两条皮带,可将宽羊皮衣领紧紧地系在脖子上。这件夹克与A型一样,在 30 年代和 40 年代频繁修改。可关闭驾驶舱发明后,便需要体积更小的飞行夹克,流线型B6夹克应运而生。它的特点是修身剪裁、单皮革喉扣和斜插袋。
1943 年,军方推出了B10夹克作为A2和B6的替代品,首次采用织物外陈和羊驼毛内衬,重量更轻、体积更小、用途更广。虽然它仅适用于25-55度的温度区间,但它很快成为飞行员们的最爱,甚至许多非战斗要员都选择穿这件夹克。在正式停产几十年后,它仍然是两种最著名的飞行夹克型号之一,其替代型号G1也是如此 (A2的正统继任者是M-422A或ANJ-3,但G1现在是毛领皮革飞行夹克的俗称)。尽管B10大受欢迎,它在1944 年底很快就被B15所取代。但B15的寿命也很短,不久后飞机迈入喷气时代,军方发明了尼龙材质的MA-1和MA-2夹克,这些夹克通常为深蓝色或灰绿色,带有亮橙色内衬,配有针织袖口和腰带。MA-2为折叠领,MA-1为针织领(毛领影响降落伞打开)。其中MA-2的外观是大多数人认为的现代飞行员夹克。
飞行员夹克在 20 世纪后半叶一直受到美国公众的欢迎。在 1986 年,随着电影《壮志凌云》的上映,G1夹克再次成为服装界的焦点 。由此催生了许多现代改良版本,使用如涤纶、亚麻、麂皮和反绒皮革等材料,更适合城市通勤、日常穿搭。
A1夹克
B3夹克
B10夹克
A2夹克
B6夹克
B15夹克
血幅 Blood chit
飞行员的身份证明,以便被击落的飞行员向外国平民请助。英文"Chit"一词来源自印地语"Citthi"。18世纪,驻扎中东的英国军兵会携带两种类型的血幅:一种是用英语和阿拉伯语印刷的亚麻布,另一种是火车票大小的纸板卡片(2.25英寸×1.2英寸);前者多为飞行员,后者多为地面部队。A Force(军情九处的假称)会将血幅发给在敌后作战的LRDG、SAS和PPA部队。并承诺目击者如果帮助盟军士兵撤离到辖区的安全地带,向英国领事馆出示血幅,就能得到报酬。
学院风夹克 Varsity Jacket
背心最早可追溯到中世纪,然而,"现代背心"起源于17世纪服装改革。1660年,英国的查理二世将领结和背心从法国带到英国。此时的背心与套在上面的双排扣大衣一样长,从头到尾都有纽扣,并缀有精美绣花以彰显财富。此时的领饰通常是高领结,在脖子处系成精致的蝴蝶结,将注意力吸引到佩戴者的脸上。平翻领代表了这种高扣点的演变,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发展为了折叠领。
随着背心越来越受欢迎,在 1700 年代,背心变得比穿着者的工装大衣略短,但仍比今天的背心长。一些服装历史学家推测,大约在这个时候,"背心"一词出现,因为这件衣服可能是用工装大衣的边角料制成的——因此有了"废外套"这个词,意思是更小的无袖用面漆的废布制成的外套。三件套的形成是显而易见的。18 世纪富有的绅士们喜欢用同样长度的布料制作他们的礼服大衣、背心和马裤。这不仅创造了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形象,而且还展示了这套西装的主人的财富以及他们购买由如此大量的相同面料制成的服装的能力。
随着几十年的发展进入 1800 年代,背心继续演变。也许最值得注意的是服装长度的减少,现在剪裁更接近穿着者的自然腰围。这是关于“背心”一词起源的最流行的理论(因为它非常字面地描述了服装),并且该术语与英国联系最紧密,在今天仍然更喜欢用它来描述服装。几乎所有男人都会穿 19 世纪的背心,然而,它们可能是展示一个人的阶级和财富的最著名的服装之一。穷人的背心由粗糙的绝缘纤维制成(甚至可能是针织的),上流社会成员的背心看到了查理二世国王时代精致的线和刺绣的回归,尽管剪裁更现代。维多利亚时代和爱德华时代见证了上个世纪奢华风格的平静,大多数有钱人仍然喜欢“奇特”(意思是不匹配的)背心组合。这种情况在 1920 年代和 30 年代发生了变化,在那里(很像 1700 年代)用同一块布料剪裁而成的三件套西装变得司空见惯。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到来和严重的配给,背心成为战争的牺牲品,因为男人们又回到了两件套西装作为标准。当然,现有的三件套西装仍然穿着,但配给的压力造成了一种耻辱感,男人们害怕被指责为不爱国。随着世界经济复苏进入 20 世纪 50 年代,背心在许多衣橱中仍然有些缺席。1960 年代和 70 年代见证了某种形式的复兴,但与这几十年的许多服装一样,马甲在很大程度上与时尚潮流格格不入,而不是真正成为男士衣橱中的时尚单品。肖恩·康纳利 (Sean Connery) 在 1964 年的金手指 (Goldfinger) 中饰演詹姆斯·邦德 (James Bond) 时所穿的精美三件套套装除外。马甲在 1980 年代和 90 年代变得非常流行。
学院风夹克 Varsity Jacket
飞行员夹克和学院风夹克非常相似,确实具有相似的风格点。随着 varsity 或“letterman”夹克从 60 年代开始流行起来,最大的区别将是大学夹克使用更亮的颜色,而不是军装风格的飞行员夹克。最值得注意的是,校服的袖子颜色通常会与夹克的主体形成对比。
纵观历史,人类一直着迷于在脖子上佩戴珠宝——从古埃及的 Usekh 和凯尔特的 lunula,到中世纪和现代早期的宝石项圈和装饰性护喉。顺带一提,最后一个原本是保护喉咙的装饰盔甲。
双角帽 Bicorne
西洋服饰中的一种男用帽子,又称二角帽。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后,取代三角帽成为流行样式,被欧美的海陆军广泛采用,在许多拿破仑的肖像画中可以看到身着戎装、头戴双角帽的拿破仑。随着拿破仑袭卷欧陆,因此双角帽也被称为"拿破仑帽"。
特里比帽 Trilby
前缘向下倾斜,后缘向上弯起的窄边帽;曾被视为富人帽,常在赛马场上看到。在英国有时也称作"棕色特里比"。相比之下,费多拉帽的帽沿较宽、更平、冠部更长。
费多拉帽 Fedora
帽顶中部凹陷的毡帽。名称来自1882年剧作家维克托里安·萨尔杜的剧本,剧中有一位叫做费多拉的角色,经常带着这种帽子,喜好女扮男装。因此,费多拉帽也成了女权主义的象征之一。
斯泰森牛仔帽 Stetson
1865年,约翰·B.斯泰森在费城创立的制帽品牌,也是美国西部大开发时期的象征之一。 斯泰森的牛仔帽有三种材质:羊毛,兔毛,海狸毛。羊毛为基础款,虽然保暖便宜,但并不防水,且定型较差。兔毛更加高级,轻质柔软且光滑,可塑性更强。海狸毛和兔毛混编的锚虫存在评级(如100X, 500X, 1000X等),X前面的数值越高,海狸毛占比也就越高。海狸毛材质硬挺,表面光滑柔软,可多次加工定型。纯海狸毛帽子的寿命是羊毛帽子寿命的五到十倍,当然也定价不菲。
骑马轻皮短外套 Covert Coat
19世纪末出现的骑马装束。1890年成为大众服装,每位绅士的衣柜基本都有一件。从外表上与切斯特菲尔德大衣相似,但很少超过34英寸,因此是一件相当短的大衣。它有4至6英寸长的侧缝,接缝处有绑带或双线缝合。1893年,它的剪裁更加合身,通常只比穿在下面的休闲大衣长3英寸。此外,它是单排扣的,现在有了门襟和4个口袋。四年后,伦敦街头出现了第一件套袖大衣,但这种时尚并未流行,风格也几乎没有变化。到了20世纪50年代,隐蔽式大衣又开始流行起来,现在的特点是胸前有一个扇形口袋。隐蔽式大衣的基本特征如下:
单排扣,前襟有拉链
缺口翻领
采用隐蔽性强的布料
短上衣,比下面的外套稍长一些
袖口和下摆处有标志性的四条(有时是五条)缝线,胸前口袋的盖板上也可以选择缝线
中央通风口
两个翻盖口袋,可选票袋
领子由隐蔽布或天鹅绒制成
偷猎者的口袋
隐蔽式大衣的两个突出特点是四排缝线和偷猎者口袋。由于它起源于马术大衣,一个传说称这四排缝线是为了防止在跳过荆棘或灌木丛时布被拉出。大腿部位的大口袋最初是用于装猎物。今天,它都足以容纳一份报纸甚至一个iPad。"隐蔽性 "不仅是大衣的名称,而且这个名称还指面料,甚至是传统上使用的各种颜色的色调。Covert的颜色范围从浅绿-棕褐色到黄褐色的混合色到相当深的丹宁绿色。一些理论认为,开发出棕褐色是为了使马毛在织物上不显眼。还有人认为,Covert的颜色是特意选择的,因为在泥土和灰尘的破坏下,它们看起来不会被玷污。
吸烟夹克 Smoking Jacket
一种男士休闲外套,天鹅绒或丝绸材质,通常有披肩领、翻边袖口、织带、盘扣或者丝带。吸烟夹克从晚宴夹克演变而来,1865年,爱德华王子(后来的爱德华七世)穿戴了这种无尾晚礼服。19世纪50年代,英国的《绅士杂志》首次将这种衣服定义为"天鹅绒、开士米、长毛绒、美利奴羊毛或印花法兰绒制成的短袍,内衬鲜艳,饰以织带和盘扣"。
在17世纪,亚洲和美洲的商品流入欧洲,带来了香料、烟草、咖啡和丝绸等物品。
穿着丝质睡袍或这种夹克、手拿烟斗或雪茄的自画像成为了一种时尚。
在18世纪,绅士们经常提到一种特殊风格的夜礼服,叫做"Banyan",一种长至膝盖的长袍,披肩领也经常出现在上面。19世纪50年代的克里米亚战争使土耳其烟草在英国得到了普及,吸烟也越来越受欢迎。晚餐后,绅士们可能会穿上吸烟夹克,退到吸烟室去。吸烟夹克的目的是吸收雪茄或烟斗的烟雾,并保护衣服不受烟灰掉落的影响。1902年《华盛顿邮报》的一篇社论认为,吸烟夹克是 "舒适的代名词",
斯拉修 Slash
一种雇佣兵风或者猎兵风的装饰物,最早流行于14世纪的德意志和北意大利地区。雇佣兵的好时代,毕竟是脑袋别裤腰带的职业,值钱的全在身上,尤其是衣服穿的里三层外层又想展现自己的财力,就模仿利器割开布料的开口,将最外面几层罩衫割开露出里面的各种好布料,发展到登堂入室的阶段就是通过裁剪使用各种好面料套叠缝制在开口中,同时加入填充物使得裂口和纹饰更具有张力和美感。从传说看是从瑞士佣兵击败勃艮第公爵大胆的查理后开始出现的。而从画像资料看,一开始是在1480年代西班牙和北意大利人的衣着局部上出现,到1490年代被瑞士人和德意志人发扬光大。由于德意志人把切口搞得最花哨,所以就以德意志为代表。之所以是传说,是因为这个服饰在把大胆查理剁成肉酱前就有存在了,本质和普尔波万系甚至更早的哥特系男士上衣有着脉络传承,这个在刚开始流行时属于标准的北意大利风格,同期整个泛德意志散装状态使得遍地都是佣兵出口业务,只能说瑞士老农是其中的佼佼者。
温帕尔头巾 wimple
中世纪女性的一种头饰,通常由白色亚麻布或丝绸制成,披在脖子和下巴上,遮住头顶。在欧洲中世纪早期流行起来;当时的基督教认为已婚妇女露发是不检点的行为。头巾要以规定的方式折叠,后来干脆又来铁丝或柳条支撑,如cornette。意大利妇女在15世纪放弃了她们的头巾,用透明的纱布代替,露出辫子。精心编织的辫子表明了这些发型由仆人打理、更能彰显身份。如今,某些传统的修女仍然会戴头巾。杰弗里·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中,就描绘了巴斯夫人和女牧师戴着头巾的情景。詹姆士国王版圣经在《以赛亚书》3:22中明确地将头巾列为女性装饰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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